? 半島全媒體記者 韓小偉 報道
半島都市報10月17日訊 為進一步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動現代農業發展,青島市日前印發《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以下簡稱“三權分置”),讓市郊農民從土地制度改革中更多地獲益。
意見提出,到2021年,青島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得到切實保障,農戶承包權得到有效落實,土地經營權得到充分放活,“三權”關系基本理順,各自功能和整體效用得到充分發揮,基本形成層次分明、結構合理、平等保護的“三權分置”格局;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成為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的生力軍和主力軍,初步構建起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比重達到75%以上。
為此,青島將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推進“戶改場”,指導農村能人、大中專畢業生等創辦家庭農場,鼓勵種養大戶、合作社成員注冊家庭農場。創新家庭農場經營發展模式,鼓勵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型、休閑康養型、種植養殖加工循環型等家庭農場,重點扶持發展采取綠色生產模式、規模在100至300畝、以農戶家庭經營為主體的家庭農場。
到2021年,家庭農場占承包農戶的比重達到50%、農戶參加合作社比重達到60%、農業服務社會化率達到70%、農業企業帶動農戶比重穩定在70%以上。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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