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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珍
“外出坐不了飛機、高鐵,買房貸不了款,招投標受限,被媒體曝光后親戚朋友都打電話詢問……”自2013年10月開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以來,全國各級法院利用媒體和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平臺對老賴進行曝光,不少老賴因生活和生意受限而履行了義務。10月11日,記者采訪了解到,自失信被執行人公開制度施行以來,青島兩級法院已經通過媒體、戶外電子屏等方式共曝光老賴45062個,青島中院近日將繼續加強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力度,并積極探索搭建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
1 被曝光嫌“丟不起人”終還錢 家住黃島的張某欠了朋友幾萬元錢一直不還,法院判決后進入執行程序,張某依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黃島法院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盡管如此,張某依然不履行自己的義務。張某的生活基本都在黃島區內,也沒有什么高消費,自認為沒什么大不了的。2016年,黃島法院通過媒體、戶外公告牌等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曝光。2017年3月,張某發現自己的名字出現在戶外電子屏上,而這個電子屏離他的家很近,家人都看到了這個信息,都認為“丟不起這個人”,尤其是上中學的女兒一直勸說他去還錢,張某隨后履行了自己的義務。
2 送女兒上大學乘不了飛機 青島農商銀行膠南市支行與孫某某、梁某某、徐某某金融借款糾紛執行案中,孫某某應償還借款本息合計17萬余元,梁某某、徐某某承擔連帶附帶義務。法院多次督促三名被執行人及時履行義務,但三人一直未履行,法院通過多種方式對三人的財產進行了摸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而且孫某某的住房、車輛均登記在其父親名下。經研究,鑒于三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黃島法院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017年8月底,孫某某準備與妻子一起去送孩子到浙江上大學,結果在購買飛機票時被民航部門拒絕,孫某某這才嘗到“失信”的后果。2017年9月4日,孫某某攜帶10萬元主動來到黃島法院執行局,在辦案法官的主持下,申請執行人與孫某某就案件履行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孫某某承諾于2017年11月15日之前付清欠款本息。
3 失信上電視“丟人丟到家” 申請執行人于某某與被執行人郭某某原系同學,郭某某于2012年向于某某借款22萬元用于購買房屋,承諾一年時間償還卻一直未還,2014年于某某起訴并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多次督促郭某某及時履行義務,郭某某拒不履行,期間法院通過司法查控系統等方式對郭某某的財產進行了摸查,發現所購買房屋登記在其兒子名下,再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2016年黃島法院對郭某某采取拘留措施,郭某某在拘留前竟然囂張表示,被拘留也不會還錢,到拘留所蹲兩天就當是豐富一下人生經歷。經研究,鑒于郭某某拒不履行義務,黃島法院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通過電視臺在黃金時段滾動曝光郭某某的失信信息。2017年4月23日,迫于輿論壓力,郭某某主動找到法院要求與申請執行人和解,在執行法官主持下雙方達成執行和解,郭某某一次性支付于某某25萬元結案。郭某某自己感嘆:“這個老賴黑名單確實厲害,媒體一曝光,連十多年都已經不聯系的表哥都打電話來問,丟人丟到家了。”
4 因失信招投標資格被取消 申請執行人高某某與被執行人山東某幕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青島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經法院兩審終審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標的額為14.6萬元。黃島法院依法向兩被執行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并要求其履行,但兩被執行人一直未主動履行。期間,黃島法院通過司法查控系統等方式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了摸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被執行人青島某建設公司人去樓空,經營場所也為租賃,另一被執行人山東某幕墻公司住所地不在青島地區,財產查控難度較大。經研究,鑒于兩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法院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014年3月17日,被執行人山東某幕墻公司參與投標青島市某項幕墻工程,招標方在審核投標人相關資質的過程中發現其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遂告知因其誠信問題將被取消投標資格。該被執行人的大量項目是通過招投標方式取得,被限制參與招投標對其經營影響巨大,迫于壓力被執行人主動與法院聯系,并在2014年3月20日將全部案款支付到位,得以結案。本案是我省首例被執行人因失信而被限制招投標的案件。
黃島法院建聯動懲戒,老賴“寸步難行” 近日,中共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關于創建完善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2017年年底前搭建完成省級的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在兩年內將平臺建設成為當地家喻戶曉的信用平臺和執行名片。有條件的市縣級有關單位,也要探索搭建本級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
記者了解到,為使商事失信行為透明化,根據《青島西海岸新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黃島法院與青島西海岸新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數據共享和聯動懲戒,將三百余個商事主體的失信信息推送至該平臺,在本轄區內實現了對失信商事主體更為全面、更為嚴厲的失信懲戒。結合基本解決執行難執行積案清理工作,全面核查案件履行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單位進行通報。
制度實施以來,有500余人向銀行貸款被拒,3家公司被禁止參與招投標,2家公司被從黃島區政府采購名錄中去除,2家物業公司被黃島區物業管理機構禁止當地市場準入。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會簽了關于打擊拒執類犯罪的專門文件,建立打擊拒執犯罪聯席會議制度,對拒不履行且情節嚴重的被執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近三年來,共移送拒執罪32起,定罪6起,20起在公安機關立案后主動履行義務,6起在公安機關啟動偵查程序后主動履行義務,執結標的總額817萬元,騰出房屋或遷出土地10起,大大提高了被執行人規避執行的成本,有效壓縮了“老賴”的生存空間。
■大數據 全市法院已曝光45062個老賴 記者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中院已集中公布三十批共45062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36680名,法人或其他組織8382個。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5031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4252案,另有1854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1850個,執結標的總額78191.83萬元。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銀行的大型電子顯示屏和LED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同時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單位(部門)。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國范圍內被禁止憑身份證、護照等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
記者了解到,公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的制度實施以來,黃島法院共納入并公布失信被執行人7869案、8170人,曝光2350人。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黃島法院為全國“有效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示范法院”,是本市唯一入選法院。對列入失信名單的被執行人,法院均及時以電話、短信、公告等形式通知其本人及其成年家屬、工作單位和同案擔保人;涉及公務人員、國企職工的同時通知其單位主要負責人;涉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同時通知人大、政協,并建議免除其相關資格,敦促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定義務。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