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斯涵涵
近年來,關于小區物業糾紛的話題不絕于耳,小區物業管理之痛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近期,就有重慶市的業主向記者反映關于小區公共收益和業主知情權等問題。記者調查發現,物業糾紛中諸多浮出水面的問題只是表象,更多懸念、更多痛點和難點還在后面。(9月7日《法制日報》) 小區的公共收益,是指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利用小區公共部分進行經營獲得的收益。無論是按照《物權法》還是《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由這些公共部分而產生的收益自然應歸全體業主共有。但是長期以來,公共收益收支成謎,廣大業主享受不到這筆收益。
小區公共收益收支公開與否不僅是利益之爭,也是關乎落實法律法規與公民權益的問題。掀起小區公共收益收支的面紗,加強物業監管刻不容緩。首先,在小區物業管理及業委會的責權問題上,相關法律亟待完善。其次,小區業主應當成立業主委員會,利用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此外,政府職能部門要實現常態化、有序化的指導和監管,對違法侵占小區公共利益的物業公司,要動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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