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設計,介于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之間,是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塑造城市特色風貌的有效手段,貫穿于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印發了《山東省城市設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城市設計相關工作進行規范。 《辦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力圖提高城市建設水平,避免“千城一面”。據介紹,圍繞城市設計,我市目前已組織編制完成了《青島市城市風貌保護規劃》并通過專家評審。根據規劃,我市將建設“魅力宜人的景中都會”,形成“一帶三城、海山相望、經絡串聯”的整體風貌格局。
城市設計要尊重發展規律
《辦法》強調了城市設計的重要作用,明確了城市設計的工作定位、總體要求和職責劃分,確定了城市設計的編制體系、編制主體、編審程序。同時還健全了城市設計的實施制度,制定了保障城市設計實施、決策、監督、管理的相關措施,提出將城市設計核心控制內容納入法定規劃,并將城市設計要求納入規劃條件,規劃主管部門進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和規劃核實時,應對規劃條件中城市設計要求落實情況進行審核。此外,通過建立城市設計專家委員會、加強城市設計實施督查、建立重點地區清單、增強公眾參與、建立城市設計管理輔助決策系統和保障經費等方式,完善實施機制。
那么,城市設計應當依據什么原則展開呢? 《辦法》要求,開展城市設計,應當符合城市、縣城總體規劃及相關標準;尊重城市發展規律,堅持以人為本,保護自然環境,傳承歷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優化城市形態,節約集約用地,創造宜居公共空間;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條件和管理需要,因地制宜,逐步推進。
重點地區應塑造風貌特色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明確提出,城市核心區和中心地區、體現城市歷史風貌的地區、新城新區、重要街道、濱水地區、山前地區、其他能夠集中體現城市風貌特色的地區應當編制重點地區城市設計。重點地區城市設計應當塑造城市風貌特色,注重與山水自然的共生關系,協調市政工程,組織城市公共空間,注重建筑空間尺度,提出建筑高度、體量、風格、色彩等控制要求。
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風貌保護相關控制地區開展城市設計,應當根據相關保護規劃和要求,整體安排空間格局,保護延續歷史文化,明確新建建筑和改擴建建筑的控制要求;重要街道、街區開展城市設計,應當根據居民生活和城市公共活動需要,統籌交通組織,合理布置交通設施、市政設施、街道家具,拓展步行活動和綠化空間,提升街道特色和活力。
建設“魅力宜人的景中都會”
今年3月,住建部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將北京等20個城市列為第一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的通知》,在這入選的20個城市設計試點城市中,青島榜上有名。根據通知要求,試點城市要在兩年的試點期限內,從城市實際出發,建立城市設計管理制度,創新開展城市設計,做好城市核心區和中心地區、歷史風貌地區、新城新區、重要街道以及濱水地區和山前地區等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
市規劃局副局長李信仕近日在做客“網絡在線問政”時表示,為進一步保護和彰顯城市風貌特色,市規劃局已組織編制完成了《青島市城市風貌保護規劃》,這是我市首次編制的城市風貌專項規劃。規劃將在城市風貌影響要素普查的基礎上,分析城市格局、風貌現狀、存在問題,進行城市認知,提煉風貌特色;遵循城市發展規律,提出了建設“魅力宜人的景中都會”的總體目標;建立全市域城市風貌管控體系,在總體層面上塑造城市風貌特色和構建空間景觀格局;在中心城區范圍內形成“一帶三城、海山相望、經絡串聯”的整體風貌格局,劃分風貌分區,分區域提出風貌引導要求。目前,該規劃已順利通過了專家評審。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傅春曉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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