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8月19日訊 2017年8月17日,來青旅游的劉先生在青島市市南區中山路旅游時購買一瓶價值2元的康成泉礦泉水,飲用前通過查詢發現該礦泉水包裝上未標注執行標準號,并且條形碼也已經失效。劉先生認為,此產品相當于無標準生產,質量難以保證。信網(0532-80889431)致電該礦泉水的生產廠家青島城陽康成泉飲料廠,其相關負責人未正面回應礦泉水包裝上未標注執行標準號一事,只是稱自己公司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足以說明產品沒有問題。
買到礦泉水發現無執行標準 2017年8月17日,劉先生來到市南區中山路旅游,本想買一瓶本地知名礦泉水,但是在超市花2元購買后卻發現,這瓶礦泉水只是形似某知名礦泉水,實際名稱是康成泉飲用水。“外包裝的字體、顏色非常相似,買的時候也沒仔細看。準備喝的時候,這個瓶子捏起來感覺質量沒那么好,仔細一看才發現名字是康成泉飲用水。”
劉先生本身便從事行政工作,對食品安全知識有一定的掌握,出于職業敏感,便掏出手機在網上查詢了一下該礦泉水的條形碼,卻發現包裝上的條形碼已作廢,并且發現也未標注執行標準號。“這相當于無標準生產啊,這樣的產品怎么保證質量沒有問題?”
根據劉先生提供的照片,信網看到,這瓶礦泉水無論是瓶體形狀及包裝上的字體、畫面,均與某知名礦泉水相似,但是它的實際名稱卻是康成泉飲用水,由青島城陽康成泉飲料廠生產。
康成泉未正面回應執行標準號一事 8月17日下午,信網致電青島城陽康成泉飲料廠相關負責人鄭經理,他坦言,該飲料廠為自己2016年購得,生產出產品后,送至之前水廠所用的印刷廠進行包裝印刷,由于沒有溝通好,所以印刷廠便將原水廠生產出的產品條形碼印刷至現在的產品上。“進駐超市才會用到條形碼,我就想把自己的產品在水廠周圍賣賣就行了,所以就沒準備新的條形碼。”鄭經理說。
但是對于包裝上未標注執行標準號的問題,鄭經理未正面回應,只是向信網提供了自己飲料廠的食品生產許可證以及營業執照,并稱這兩樣證件足以說明康成泉飲料廠生產的產品沒有任何問題。
食藥監:必須要標注執行標準號 對于條形碼一事,青島市工商局的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食品上的條形碼主要是為了向消費者展示此商品的出處等相關信息,國家要求生產廠家將條形碼印上,但是實際上卻沒有普及,所以也沒有強制性的要求,執行標準號一事需要咨詢食藥監部門。
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信網,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必須要標注執行標準號,顧客可以向食藥監部門投訴舉報。
劉先生告訴信網,自己已經向相關行政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至于怎么處罰,信網也將持續關注此事。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