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記者從淄博高速交警支隊獲悉,只要您的駕駛證所屬地是淄博,并且是本人名下登記的魯C號牌小型自備客車,通過“淄博高速交警”微信平臺,就可參與學習減分,給駕駛證“減負”。一個自然年度通過考試2次,可共減免6分。
淄博高速交警支隊民警表示,有淄博市駕駛證(并且駕駛證狀態正常)的駕駛員,并且只適用于自己名下登記的魯C號牌小型自備客車在高速公路上的記分≤3分的非現場違法(沒有被執勤交警現場抓包并開具處罰決定書的違法)。本記分周期扣滿12分、逾期未換證或審驗、注銷等情況的駕駛員均不可參加。
民警告訴記者,通過淄博高速交警微信平臺,進入題庫隨機獲得30道學習試題,累計3天以上(每天至少學習一次)完成學習的可參加考試。題目則是由淄博高速交警支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自行出的有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問題。最后,系統會從本次學習的30道題中隨機抽取10道題作為考試試題,全部答對視為合格,獲得1個系統生成的校驗碼。1個校驗碼可以抵消1條違法記分為3分及3分以下分值的高速公路非現場違法記分數。
據了解,考試獲得的校驗碼僅限在高速交警支隊指定的違法處理地點驗證后使用。駕駛員在1個自然年度通過學習考試最多只能獲得2次3分減免資格,2次學習考試的時間需間隔至少1個月。每個校驗碼只能1次性使用,只能扣除≤3分的非現場違法不減免罰款。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記者 胡泉 通訊員 牛玉倩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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