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二、辦理對象
凡是在市北區接產醫院出生的新生兒
三、簽發機構
市北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四、提供材料
1.接產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
2.確定好新生兒姓名,不能更改。
3.新生兒父母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新生兒母親不能親自辦理請填寫好授權委托書。(首簽表背面)
5.若辦理人不是父母親一方,請代辦人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簽發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市北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工作時間:周一到周五(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30-4:30
地址:市北區臺東五路85號4樓401室
咨詢電話:83651179
注:2014年5月1日后出生的一年以上未首次簽發《出生醫學證明》的,須提交法定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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