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燕農
有深圳市政協委員統計,深圳目前大大小小的課外輔導機構多達2000多家,每年參加課外文化補習的中小學生保守估計有15萬至30萬人,市場“蛋糕”總量超過20億元。但據深圳市教育局統計,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只有461家。這意味著很多培訓機構屬于無證經營。(7月26日《羊城晚報》) 社會培訓教育并非法外之地。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本法所稱的民辦學校包括依法舉辦的其他民辦教育機構”。換言之,課外輔導機構應該受到《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約束。而眾所周知,該法對民辦教育的設立、運行、師資等,都作了詳盡的規定。
就課外輔導機構的諸多亂象而言,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先行確定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屬性,然后納入到依法運行的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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