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4日,吉林來青旅游的宋女士,入住莘縣路某賓館,在飽覽了一天的青島美景后,17點疲憊地回到賓館房間,正在洗澡更衣時,突然開門闖入一位男性服務員,搞得她非常狼狽,找店家反映,其推脫答復經理不在,無法處理,她又羞愧又氣憤,撥打了12345投訴,要求討個說法。
接到投訴,市南區市場監管局云南路所執法人員迅速來到現場,經查宋女士所訴情況屬實,酒店方辯稱服務員進房間打掃衛生時,誤認為該房系空房無人入住,導致用鑰匙開門進入了房間,造成了“烏龍”,確實出于無意之舉。
執法人員指出:酒店服務存在過錯,服務員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擅自打開房門闖入,卻逢客人洗澡更衣,其行為涉嫌給消費者的隱私造成了損害,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第七款“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更為過分的事后賓館又態度冷漠,拒絕溝通,從而引起了消費者的更大不滿。
隨后,執法人員組織爭議雙方進行了調解,賓館負責人首先代表店方對服務不到位,給宋女士造成的困擾,賠禮道歉,并主動提出賠償一天的入住費用168元,取得了消費者宋女士的諒解,最終雙方和解,事情圓滿解決。
城市信報記者 尚青龍 通訊員 姜峰 彭喆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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