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沒銷售資格就收意向金 聯誼楓林小鎮涉嫌捂盤
信網6月8日訊 2016年11月份,位于膠州的聯誼楓林小鎮尚未獲得預售許可,就開始向客戶收取意向金,業主曹先生就交了40萬元,鎖定了5號樓的房源。但聯誼楓林小鎮承諾12月份開盤也一拖再拖,至今仍無動靜。面對火爆的樓市,半年多未出房價,讓曹先生有些擔心。信網(0532-80889431)從膠州市房產管理局獲悉,聯誼楓林小鎮5號樓取得預售許可至今已近3個月,涉嫌捂盤,將責令其開盤。
曹先生簽訂的認籌協議書
交了40萬意向金遲遲不開盤
聯誼楓林小鎮位于膠州市少海南路5號,由青島悅洲置業有限公司開發,是以聯排別墅和疊拼別墅為主的商品住宅項目。據了解,該項目在2016年10月份開盤推出過13棟樓。此后,便再未開盤。
曹先生于2016年11月份與聯誼楓林小鎮簽了認籌協議書,并交了40萬元,鎖定了5號樓房源。信網獲悉,曹先生簽認籌協議時,他認籌的房源并未獲得預售資格。而雙方協議中指出,雙方僅為明確出售、購買意向訂協議,內容不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該協議中提到了曹先生鎖定的房源為“擬預售的商品房”,曹先生交的誠意金可于開盤當天享受總房款3萬元的優惠,成功購房后,誠意金轉為定金。不過,該協議中并未約定房價。
簽完該協議之后,聯誼楓林小鎮卻久未開盤,“本來說12月份開盤,后來又拖到了2017年3月份,一直拖到了現在還是不開盤。”
久未開盤,無法獲悉房價,讓曹先生比較擔心,“當時的房價跟現在完全不一樣,開盤之后按照我交意向金時的價格還是按照現在的房價算?如果按照現在的房價算,我交的錢不是小數,期間損失怎么辦?”更讓曹先生質疑的是,未取得預售資格就收取所謂的誠意金究竟是否合法?
聯誼楓林小鎮稱意向金用來鎖定房源
對于曹先生鎖定的房源未獲得預售資格,聯誼楓林小鎮的銷售人員并未否認,她表示確實沒有拿到預售,價格也未確定。“當時正在辦理預售。”對于開盤,該銷售人員僅稱,最近就開盤,但并未告知預計時間。
而對于收取的意向金,該銷售人員表示,交了這筆錢就是為了能夠鎖定房源,“顧客交了意向金鎖定了這套房子后,我們就不會再賣了。”若曹先生改變主意,這筆意向金是可以無條件退還的,但對于未獲預售就收取費用是否合規,該工作人員并未置評。
曹先生擔心所在,“選中這套房子,我就準備購買,但經不起這么拖下去,如果退款,這半年多的時間,損失怎么算?如果不退,按照現在房價來計算,我可能買不起這個房子了,讓開發商搞的進退兩難。”
未獲預售收錢違規倒追責成難題
據了解,住建部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文規定,“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
對于此事,信網聯系到膠州市房產管理局,經工作人員查詢,聯誼楓林小鎮5號樓在2017年3月份才取得預售許可,也即曹先生簽訂認籌協議時,聯誼楓林小鎮確實未取得預售許可證。
“如果現在還未取得預售許可,又收取了意向金,這是違規行為,我們會依法責令其整改,并進行處罰。”然而,工作人員也告訴信網,聯誼楓林小鎮現在已經取得了預售許可,就現在而言,無法按照未取得預售許可來處理。“沒法倒追責任。”
工作人員表示,現在最好的辦法,也只能對雙方進行協調,責令聯誼楓林小鎮盡快開盤,“5號樓自取得預售許可至今已近3個月,涉嫌捂盤,我們責令其盡快開盤。”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
[編輯: 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