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通訊員徐麗麗 報道
半島都市報5月26日訊 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家人的傷痛;肇事者逃避履行判決,對受害者家庭無異于雪上加霜。5月26日,記者從即墨法院獲悉,在近日展開的“夏雨行動”中,執行法官經過12年的堅守,終于找到被執行人,為受害者家庭討回了公道。
記者了解到,2004年12月,張某某、馬某某的兒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張某某、馬某某遂將肇事者于某某起訴至法院。2005年3月,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由于某某支付賠償款共計5.7萬元了結此案。事后,于某某突然失蹤,逃避責任,執行一庭法官多次查找無果,且于某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
申請人張某某、馬某某本身就承受著喪子之痛,被執行人的突然失蹤對本身就不富裕的家庭無異于雪上加霜,該案已經發生12年了,張某某、馬某某也慢慢地不抱任何希望了,但執行一庭的法官們卻仍在多方查找于某某下落、定期查詢其銀行賬戶等信息。最終,在2016年11月,執行法官查詢到于某某及其妻子名下銀行存款2.5萬余元,并及時進行凍結。
在努力查找被執行人下落的同時,執行法官于2017年5月聯系到了被執行人的女兒于某,并就本案與其溝通,講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于某與其父親于某某商量后決定由于某來全權處理本案,在執行法官的努力調解下,申請人主動放棄因本案產生的利息等其他所有費用,愿以6萬元了結此案,雙方就此達成共識,現場交接案款,該案執行完畢。
記者了解到,在“夏雨行動”中,執行法官還執行了另外一起陳年積案。2009年4月,董某某駕駛一被注銷車輛沿即墨南城線行駛,因超車與駕駛二輪摩托車的矯某某相撞,致矯某某當場死亡,其妻王某某身體多處骨折,經交通部門認定,董某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經查明,肇事車輛系由宋某某購買,因車輛有故障將其送到鞏某某處維修,維修期間,鞏某某將該車借給紀某某,紀某某將車借給董某,董某又將車借給董某某使用時發生肇事。經法院審理,判決董某某賠償損失74萬余元,鞏某某、紀某某、董某負連帶清償責任。
2017年4月,執行法官找到鞏某某妻子王某某,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經過多次溝通勸說,2017年5月,被執行人鞏某某之妻王某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向申請執行人支付賠償款5.8萬元,對鞏某某執行完畢。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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