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曲海青 欒心龍 報道
半島都市報3月15日訊 記者日前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隨著島城汽車保有量不斷加大,城市停車泊位嚴重不足,個別“僵尸車”長期占用公共交通資源,破爛不堪,無人問津,既擠占公共交通資源,又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隱患;同時,影響市容市貌,損害城市形象,社會各界反映強烈。16日起,交警部門將充分發揮智能交通視頻監控系統的作用,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集中清理僵尸車專項行動,對僵尸車展開徹底清理,重點對舊車交易市場、汽車維修廠等周邊區域進行排查,歡迎市民向交警部門舉報僵尸車。
市南民警清理占人行道的僵尸車。(警方供圖)
據了解,此次整治的重點區域為:市、縣兩級城區內主次干道(含兩側人行道),特別是未通車的道路、斷頭路和居民小區、舊車交易市場、汽車維修廠、建筑工地等周邊道路(不含封閉式物業管理的樓盤、小區內道路)。
記者了解到,對于這些“僵尸車”,交警部門將依法分類處置:一是對拼裝、報廢車輛,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1款規定,扣留車輛,予以收繳,依法強制報廢;二是對盜搶等涉案車輛,扣留車輛,并及時做好登記,依法移交辦案單位處理;三是對涉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車輛,能夠確認為假套牌、逾期未參加安全檢驗等車輛,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相關規定,及時通知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處理;四是對當事人逾期不來接受處理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條等相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車輛,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五是對無涉案嫌疑但屬無主車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13條之規定發布招領公告,自發布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依法收歸國有。
相關案例
男子欲“解救”僵尸車 不料自己的車也被查扣 2017年3月2日,交警李滄大隊聯合轄區城管部門,對“僵尸車”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工作人員在延壽宮路靠近重慶中路路段的人行道上看到,該路段前后停著兩輛僵尸車,車身破爛不堪,車內放滿了雜物,可以看出已經在這里停放了很久,隨后交警通過車牌號對其中一輛僵尸車的車輛信息進行了查詢。
就在交警準備將這輛僵尸車拖離現場時,一名自稱是修理廠工作人員的男子開車來到現場,堵在這輛僵尸車前方,他說這輛面包車是一位客戶的,由于客戶長時間不來提車,修理廠里又停不下了,他便將這輛車隨意停放在了人行橫道上。
執勤交警要求該名男子出示自己的駕駛證和相關車輛的行駛證時,男子卻說都沒有帶。因這名男子駕駛的車輛未按規定張貼年檢、保險標志,其本人駕駛車輛時未攜帶駕駛證,交警將男子駕駛的車輛暫扣。
僵尸車停在人行道上
交警依法強制清障 近年來,交警市南大隊根據“僵尸車”整治相關工作要求,以警區勤務新模式工作為契機,積極推進“僵尸車”治理工作。
3月15日上午,隧道交警中隊民警在轄區巡邏至四川路時,發現金茂灣小區門口人行道上停放一輛面包車破損嚴重,隨即請求大隊指揮中心對車輛進行核查,經查,該魯BUM2××號灰色昌河牌小型汽車年審截止日期為2014年11月,由于車輛未張貼保險、年檢等標志且該車已達到報廢標準,執勤民警依法對該車實施了強制清障,駕駛人將面臨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