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婁花徐杰 李曉哲 報道
本報3月12日訊 嚴懲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例被寫進我國最高法工作報告,加重刑罰根治假貨或由此開端。最高法工作報告中提到“妥善審理涉民生案件,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等,引發全國人大代表、委員熱議打假。
治理假貨已是本屆兩會期間熱點議題,輿論高度關注制售假案刑罰不足、犯罪成本過低、對犯罪分子震懾不夠,導致制假公開化產業化的問題,企業界普遍提出應加重刑罰以根治假貨。在3月10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國兩會新聞發布會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公開點贊馬云“像抓酒駕那樣打假”的呼吁,并提出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加大懲戒力度、建立企業信用系統是讓假貨不斷逐漸減少的方法。張茅強調要對制售假加大懲戒力度,不能“紙上談兵”。
法學界也持續展開改善假貨治理方法的討論。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偉程認為,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存在過時、過寬、模糊和難以執行等問題。要根治假貨問題,就必須改善立法、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專家呼吁:假貨生產銷售同樣日益泛濫,在某些地方甚至公開化產業化,嚴重損害民生、危害市場,并影響中國創新型社會的建設。在假貨治理上,應借鑒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上的嚴格執法和加重刑罰方式。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