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欒英杰 通訊員 張明媛 報道
半島都市報3月10日訊 城陽區城陽街道城子社區某農副產品公司未取得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驗收手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便投入生產,一年多的時間內,相關部門先后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裁決書、違法行為決定書,但違法企業拒不執行整改。執法部門出具報告,并將該案卷移送公安部門。
據悉,這家公司在未取得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驗收手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15年底正式投產,從事豆制品的生產加工。2016年1月14日,城陽環保分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并于2016年3月16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該公司停止生產,未果;2016年11月7日,城陽區人民法院又對該公司下達了行政裁決書,裁定對城陽環保分局申請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準予強制執行。2月10日,城陽環保分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排污。監測報告顯示,該公司廠外大門口排污古力現場采取的水樣化學需氧量監測結果超標28倍。建議對該企業主要負責人袁某和鍋爐房負責人矯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并于3月10日將該案卷移送公安部門。
[編輯: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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