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3月7日自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獲悉,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2017年第一期儲蓄國債(憑證式)和第二期儲蓄國債(憑證式)將于3月10日至19日發行,屆時個人投資者可到我市18家國債承銷銀行購買。
據悉,本次國債發售最大發行總額300億元,其中,第一期儲蓄國債(憑證式)期限為3年,最大發行額150億元,票面年利率3.8%;第二期儲蓄國債(憑證式)期限為5年,最大發行額150億元,票面年利率4.17%。
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相關人士提醒,投資者購買國債后,如需提前兌取,可到原購買機構辦理,按實際持有時間分檔計付利息,具體包括,從購買之日起,兩期國債持有時間不滿半年不計付利息;滿半年不滿1年按年利率0.54%計息;滿1年不滿2年按2.27%計息;滿2年不滿3年按3.29%計息。第二期國債持有時間滿3年不滿4年按3.76%計息,滿4年不滿5年按3.9%計息。此外,3月19日當日不辦理提前兌取。
新聞鏈接:市民可到青島18家承銷銀行購買國債 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行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華夏銀行、恒豐銀行、河北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青島銀行、青島農商銀行。(半島全媒體記者)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