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為適應青島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需要,建立健全鼓勵順產的激勵機制,更好地保障生育職工醫療待遇,市人社局于2月15日下發《關于調整生育保險分娩醫療費定額結算標準的通知》對生育保險分娩醫療費定額結算標準進行適當調整。通知規定,順產、難產、剖宮產三種分娩方式的人均定額結算標準,三級醫院由原3800元調整為4200元,二級醫院由原2900元調整為3300元,一級醫院暫維持原2000元不變。
據介紹,人均定額結算是社保經辦機構與定點服務機構之間的一種結算方式,各定點服務機構應嚴格按照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加強管理服務,不得將人均定額結算標準限定到每個生育職工,不得將生育保險統籌范圍內的醫療費轉嫁給職工個人負擔。此次人均定額結算標準的調整,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以出院日期為準。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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