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昨天,早報以 《20日截止別錯過集中繳費》為題報道了2017年度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繳費進入尾聲的新聞,許多網友在早報公眾號給記者留言咨詢相關政策,記者針對這些問題咨詢了市人社局的相關部門,人社局的相關專家專門為早報讀者解疑答惑。
每年會統一公布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據人社局相關領導介紹,《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青島市人民政府第235號令)于去年1月1日正式實施,實現了我市醫保的城鄉統籌。根據文件規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集中征繳期,其他時間將不能參保。因此,除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外,凡是符合政策規定的城鄉居民,均應及時辦理相關參保繳費手續,以免因未及時參保而無法享受2017年度的醫療保險待遇。 “職工繳費,卡里每月都有錢打入,社區居民繳費,為何一分錢沒有? ”昨天,有網友在微信留言咨詢此問題,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建立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只建立統籌基金,不設立個人賬戶。 ”
另外,有市民咨詢;“本市戶籍的境外留學生可以參保嗎?”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明確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其他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在職職工和退休(職)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按照本市規定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而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學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兒童,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戶籍未滿十八周歲的少年兒童;駐青高校以及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其他具有本市戶籍且不屬于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成年居民,可以參加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目前,我市建立了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與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相關部門每年會統一公布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不可同時享受職工和居民兩種保險待遇 昨天,還有不少網友提問,退休人員要繳費嗎?人社局表示,《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參保人員不得同時享受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和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待遇,也不得同時享受本統籌地區和其他統籌地區的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已享受我市職工醫保待遇的退休人員,不需要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醒市民,如果市民有疑問,可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qdhrss.gov.cn)查詢,也可以撥打12333民生服務熱線電話或通過手機關注“青島12333”微信公眾號咨詢或查詢相關服務指南。 (記者 徐棟)
—— 咨詢電話 —— 市南:85971821、85769232
市北:85645310李滄:87050101
嶗山:88898355
城陽:學生類87758245 居民類87968046
黃島:86130923(西區) 86977552(東區)
膠州:82289037
即墨:88513102
平度:88316650、87367812
萊西:66035296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