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徐軍
11月25日,省衛計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了《山東省實施第二類疫苗省級集中采購工作方案》(下簡稱《方案》),提出了改革后的第二類疫苗采購方式,要求第二類疫苗由省級平臺采購,縣級疾控機構要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購第二類疫苗,嚴禁網下采購。同時,《方案》要求加強第二類疫苗采購管理,規范疫苗購銷行為,保障疫苗質量和供應,確保疫苗接種安全。
省平臺采購第二類疫苗 《方案》提出,第二類疫苗采購目錄的確定,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山東省預防、控制傳染病的需要,組織專家制定第二類疫苗省級集中采購目錄,明確疫苗名稱、劑型和規格,并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發布。參加疫苗集中采購的企業,應為境內疫苗生產企業或境外疫苗廠商指定的代理機構(以下簡稱“生產企業”),對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疫苗,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省級陽光掛網、縣級帶量采購。
配送全程不得脫離冷鏈 新發布的《方案》明確提出,縣級疾控機構應當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購第二類疫苗,嚴禁網下采購。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提供企業報價、其它省份中標價格、一定時期內山東省各縣(市、區)實際采購價、平均價、最低價等參考信息,采購價格不得高于企業網上報價。
縣級疾控機構應及時與疫苗生產企業簽訂疫苗購銷合同,明確產品、規格、數量、價格、回款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生產企業是疫苗配送的第一責任人,疫苗生產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直接向縣級疾控機構配送第二類疫苗,或者委托具備冷鏈儲存、運輸條件的企業配送。接受委托配送第二類疫苗的企業不得將接受的委托配送再次委托。疫苗儲存、運輸全過程應當始終處于規定的溫度環境,不得脫離冷鏈,并定時監測、記錄溫度??h級疾控機構購進疫苗時,應當向疫苗生產企業索要疫苗儲存、運輸全過程的溫度監測記錄;對不能提供全過程溫度監測記錄或者溫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者購進。
接種單位公開價格信息 該《方案》要求,第二類疫苗由生產企業配送至縣級疾控機構后,由縣級疾控機構供應給本轄區內的接種單位。縣級疾控機構向轄區內接種單位供應第二類疫苗,可按規定收取疫苗費用以及儲存、運輸費用??h級疾控機構、接種單位購進疫苗時,建立并保存真實、完整的購進、儲存、接種記錄,做到票、賬、貨、款一致。縣級疾控機構應及時向社會公開第二類疫苗采購相關信息(包括疫苗名稱、生產企業、劑型、規格、采購價格等)和疫苗儲存、運輸費用收取情況等,接種單位應在顯著位置公開第二類疫苗價格、接種服務費等信息。
此次的《方案》還明晰了不同部門在第二類疫苗采購過程中,不同部門之間的權責。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