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英鋒
進地鐵不能飲食”逐漸變得家喻戶曉。然而最近頒布的新版《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坐守則》卻讓這樣一道“禁食令”出現了松動——把舊版中“禁止乘客在列車上進食”的規定,更改為禁止乘客在車站及列車上“食用有刺激性氣味的食品。”(11月19日央廣網) 對地鐵飲食進行約束是應該的,但也應該更務實,更具人性化。地鐵公司應該加強宣傳,教育引導乘客提升文明素質,自覺控制約束進食行為;也完全可以對地鐵飲食網開一面——主要禁止那些氣味大、污染較嚴重的食品,而對于一些氣味較小、污染較輕的食品則可以放開,但應要求乘客文明進食,尊重其他乘客,愛護環境。網開一面的禁食令,符合更多人的需求,更合公眾“胃口”,更具可操作性,更有利于監管,也能夠起到更好的執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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