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尹彥鑫 報道
半島都市報11月12日訊 只因一時的僥幸,就因自己的酒駕行為丟了工作,近日,李滄交警就查糾了這樣一名酒駕成本超級大的酒司機。
11月10日晚10時27分,一輛魯BU05××的黑色別克轎車沿順河路東向西行駛至棗園路路口時,被正在執勤的李滄交警示意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崔某一下車,身上的酒氣直沖交警而來,面對交警的詢問,崔某承認自己中午在城陽吃的飯,一直喝酒喝到下午5點左右,覺得過了幾個小時都晚上了,應該沒啥問題了,就拉著兩個朋友上路往李滄來。經檢測,其酒精含量高達77.0mg/100ml,已逼近醉酒駕駛的標準。
見此情景,崔某連忙問交警:“我平時是開大車的,這得怎么處罰啊?”“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且駕駛證準駕車型將由A2降至B1B2,也就是不能開你說的牽引車了。”交警回答,聞聽此言,崔某捶胸頓足地說:“就一次酒駕,丟了我的飯碗啊。”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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