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今年以來,青島市有1.4萬余名駕駛員因交通違法被記滿12分造成駕照被停止使用 ,重新學習,其中酒駕占到50% ,超速40% ,涉牌涉證7%,其他情況占3%。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 ,青島市機動車保有量為228.6萬輛,同比增長7%。其中,汽車213.1萬輛,同比增長12.7% ;私家車183.8萬輛,同比增長14% 。而目前青島市駕駛人數量為296.1萬人,隊伍龐大,駕駛人隊伍交通安全意識的提高是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目前,隨著交法對很多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分值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后,一些駕駛人經驗不足、思想麻痹,甚至無視法規,因為酒駕、超速、超員、未按規定使用號牌等違法行為一次性就被記滿12分。根據現行法規,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記滿了12分的駕駛員,必須重新參加學習考試,未參加學習的,駕照將被停止使用。
青島交警提醒,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例如:如果您是今年5月1日取得駕駛證,那么到明年的5月1日就是一個記分期。在一個記分周期內(12個月)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后會在此基礎上記分。
此外,據介紹,目前青島有5萬余輛車存在逾期未年檢的情形,很多駕駛人出于遺忘、交通違法行為未消除等原因,沒有及時審驗車輛,造成了車輛脫審現象。對此,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請及時進行機動車審驗,車輛一旦脫審,將無法購買保險,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后果嚴重。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李蓬月律師介紹說:“對于逾期未年檢上路行駛的車輛,交警是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同時還要暫扣車輛,如果逾期年檢的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可以不予理賠的,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而在一些重大惡性交通事故中,涉及的民事賠償數額往往巨大,需要依靠第三者商業保險來解決,保險公司的拒絕賠償,對于受害者和肇事者都將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因此,車輛要及時年檢,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曲海青 欒心龍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