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立彬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5部委發布《關于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的實施意見》。這標志著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已按中央部署進入全面加速推進階段。意見和方案均著眼1億非戶籍人口的福祉,有利于實現他們的長遠利益。各地方各部門應嚴格落實政策精神,不能把好經念歪了,尤其要防止借“人地掛鉤”侵害農民權益。 對于“人地掛鉤”,中央精神和總體部署非常明確,本質是提高我國的城鎮化質量,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從根本上遏制“只要農村的地,不要農村的人”的傾向。現階段,實施“人地掛鉤”應切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三權”,即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以“三權退出”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這既是物權法等法律的要求,也是解除進城落戶農村人口后顧之憂、順利實現1億新市民落戶目標的必要之舉。
落實“人地掛鉤”,不僅要解除農村人口后顧之憂,更要化解新市民“前景之憂”。“人地掛鉤”政策是服務于以農村轉移人口為主的新市民的。五部委的意見明確提出,新增用地計劃要方便進城落戶新市民的生產和生活,既要優先保障落戶人口的住房用地保障,又要優先保障新市民的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等民生基礎設施用地需要。新市民需要的,不僅是遮風擋雨的房頂,還有謀生機會和養老、就醫、后代子女成長的教育機會。在這個問題上以劣充好、占優補劣,同樣是借“人地掛鉤”侵害農民利益,應當加以預防,已經發生的應予糾正。
保障1億新市民的民生需求,不僅是政府公共服務的法定義務,也蘊含了巨大的經濟增長和就業空間。新型城鎮化就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唯有以1億新市民的合理需求為核心,才能真正釋放新型城鎮化的巨大潛能,為經濟增長、社會和諧、人民幸福開拓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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