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門23日聯合發布《關于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其中明確提出,電信企業要確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電話實名率達到96%,年底前達到100%。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真實身份信息登記的,一律予以停機。
根據這份通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柜員機向非同名賬戶轉賬的,資金24小時后到賬。
通告指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社會公害,必須堅決依法嚴懲。凡是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通告要求,公安機關要主動出擊,將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依法立為刑事案件,集中偵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團伙、整治一批重點地區,堅決拔掉一批地域性職業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釘子”。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快偵、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發展蔓延勢頭。
電信企業要嚴格落實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要立即開展一證多卡用戶的清理,對同一用戶在同一家基礎電信企業或同一移動轉售企業辦理有效使用的電話卡達到5張的,該企業不得為其開辦新的電話卡。要采取措施阻斷改號軟件網上發布、搜索、傳播、銷售渠道,嚴格規范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主叫號碼傳送,加大網內和網間虛假主叫發現與攔截力度,對違規經營的網絡電話業務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對違規經營的各級代理商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關部門吊銷執照,并嚴肅追究民事、行政責任。
各商業銀行要抓緊完成借記卡存量清理工作,嚴格落實“同一客戶在同一商業銀行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等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卡)和支付賬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同時提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獲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對泄露、買賣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對互聯網上發布的販賣信息、軟件、木馬病毒等要及時監控、封堵、刪除,對相關網站和網絡賬號要依法關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強調,電信企業、銀行、支付機構和銀聯,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被不法分子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對監管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 本版稿件均據新華社
動態
最高檢、公安部:
掛牌督辦一批重大電信網絡詐騙案
記者2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與公安部將聯合掛牌督辦一批重大電信網絡詐騙案件。
據了解,最高檢與公安部有關部門對馬來西亞遣返涉案犯罪嫌疑人117人的“4·30”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山東考生徐玉玉被騙致死案等5起近期發生的重大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剖析調研。通過剖析這些案件的特點、規律,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證據認定、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深入交流。
最高檢偵查監督廳負責人指出,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高發,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必須依法從快從嚴打擊。下一步,最高檢將會同公安部有關部門聯合開展三項行動,一是聯合掛牌督辦一批重大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二是聯合制定電信網絡犯罪辦案指引,盡早下發指導性意見;三是聯合召開7個重點整治地區現場督導會,共同下大力氣遏制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高發蔓延勢頭。
延伸
被騙走的錢能追回來嗎
針對電信網絡詐騙涉案資金難以及時返還的突出問題,銀監會、公安部近日聯合出臺《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社會高度關注,各方寄予厚望。
事實上,不論電信網絡詐騙如何花樣翻新,詐騙分子要想得手,“資金流”是關鍵一環。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從中央到地方,公安部門和銀行加強合作,已在預警、快速凍結、及時返還等三個環節建立了聯動工作機制,力爭最大限度降低受害人損失。
預警:
大數據提高詐騙攔截率
截至8月底,3月起試運行、7月正式揭牌的上海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平臺,已通過電話、短信、閃信等方式成功勸阻潛在受害人3.5萬余人次,假冒公檢法類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案和案值同比下降47.7%、35.1%。能做到事前精準預防、事中及時勸阻,該平臺的一大法寶就是大數據。
銀行利用大數據,事先對賬戶進行防欺詐風險審核尤為重要。記者了解到,工行、建行等多家商業銀行開始啟用大數據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加強警銀合作,整合公安部門、金融同業乃至一線員工提供的各類風險客戶數據,建立風險黑名單庫,一旦偵測到客戶向電信詐騙黑名單賬戶匯款,可立即觸發預警,自動實施攔截。
“警銀合作聯手打造的外部欺詐風險信息系統效果明顯,只要是黑名單庫里的賬戶,基本都能攔截成功。”工行外部欺詐風險管理處處長馬旭東介紹。
數據顯示,截至8月底,工行利用外部欺詐風險信息系統累計攔截電信詐騙匯款10萬余筆,為客戶避免經濟損失14.6億元,其中百萬元以上的匯款攔截35筆,最大單筆攔截金額381萬余元。
凍結:
“黃金3分鐘”切斷資金流
經公安部授權,北京市公安局于2015年下半年成立打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信息平臺,并與金融機構協作,在平臺內成立查控中心,建立完善警銀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快速查詢、止付、攔截通道,實現案件受理、查詢、處置一體化。截至目前,已凍結全國涉案賬戶40余萬個,凍結資金11億余元。
為了跑贏詐騙分子,相關制度機制正在不斷完善。去年初,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四部委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經過磨合,涉案資金查詢凍結效率進一步提高。
“以前,由于警方、銀行、受害人之間溝通不暢,案件處理流程復雜,凍結涉案資金經常錯過最佳時機。”馬旭東說,隨著國家部署加強防范電信網絡詐騙,銀行與警方溝通日漸順暢,特別是通過警銀共同開發的查控系統,民警不用跑到銀行即可完成凍結操作,由此抓住凍結涉案資金的“黃金3分鐘”。
返還:
被騙資金將提速返還
記者采訪多地一線辦案民警獲悉,凍結的涉案資金難以及時返還仍是一大困擾,受害人對此反映強烈。
這一難題正在破解。《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明確,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已查明的凍結資金,及時返還人民群眾。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公安機關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能夠現場辦理完畢的,應當現場辦理;現場無法辦理完畢的,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馬旭東說,在上述規定出臺前,工行前期已配合公安機關、監管部門返還詐騙資金4筆,共計79.9萬元。為達到規定要求的時限,工行正在優化返還業務流程,開發自動化系統,爭取一兩個月內上線。
福建省廈門市反詐騙中心負責人胡建躍說,這一規定落實到位還需要各地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監督管理機構進一步協作,建立細化、可操作的流程。例如,凍結資金返還是由原路返還還是直接返還給受害者本人,公安機關和銀行如何配合,需要出具哪些手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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