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9月21日訊 今天下午,濟南市人民檢察院發布通報稱,對濟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跨省偵查一起涉嫌合同詐騙案中存在的違法違規情況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日前有媒體報道稱, 濟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跨省偵查一起涉嫌合同詐騙的案件中,多次拒絕代理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并存在違規取保候審等情況,還涉嫌毆打嫌疑人。
報道稱,這起涉嫌合同詐騙案件的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為王某,河北青龍縣人。4月19日,王某被抓捕,和她一起被抓的還有他的妻子王某英,但過了一天之后,妻子王某英就被釋放。王某英稱,她在被抓捕的過程中遭到警方毆打。
報道稱,王某現在濟南市看守所羈押,他的兒子稱,他委托的代理律師兩個月來,三次前往看守所要求會見王某,均遭到辦案機關的拒絕。另外,有群眾反映稱,濟南警方在辦理一起取保候審中也存在手續違規的情況。
今天下午,濟南市人民檢察院發布通報稱,該院針對媒體報道和律師寄送的申訴材料反映的問題,依法展開調查。經調查后認為,公安機關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偵查期間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為由,不允許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在保證人沒有實際到場的情況下,為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辦理取保候審手續,違反了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八十一條、八十二條的規定。9月20日,濟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公安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
目前,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馬俊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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