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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設局承擔城市建設管理中的大量工作,包括維護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公園景區;監管建筑工地;承擔城市防汛、除雪除冰和愛國衛生等工作,任務繁重,這其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何找出和面對這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是解決城市管理問題的關鍵。經過前段時間的思考,提出以下建議:
一、直面城市管理中的問題
系統化梳理問題:對不良的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現象,不能就事而論,一定要有系統化的思考問題的方式,完整、全面、深層次地找到問題的根源,通過多種解決方案比選的方式從根本上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比如疏解老城區存在的問題時,應當與新城區的建設緊密銜接,同時考慮整個城市的發展脈絡,用系統化的思維通盤考慮解決方案,而不是就地塊分析地塊。
前瞻性提出問題:預先找出來在未來城市發展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提前應對。預則立,不預則廢,城市管理中的問題是城市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結果,等結果出現了,才去想辦法解決,必將陷于狼狽,所以要形成良好的城市管理模式必須以前瞻的眼光,提前布局。城市發展中,規模擴大,產業聚集等帶來的城市發展影響深刻,應當以近期為重,遠期為格局的思維方式,提前予以應對。比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一方面要保證現有設施的完善,同時也要提前謀劃為推進城市未來發展,近期應在市域內要首先建設哪些道路,在各個功能區之間應聯通哪些道路,在新老城區等功能區內部應梯次推進哪些道路的實施與完善。
可持續性的解決問題:城市建設與管理首先要解決錢的問題。單純利用財政資金是有限的,如何高效盤活存量資產,如何利用民間資金和資本市場投入城市建設與管理,是一個大方向、大題目,應當迅速破解這個問題。同時,資金的使用一定要可持續,要有效率,要考慮完整的周期回報,不能頭疼醫頭、就事論事,要有資金使用流量的概念。未來每一年的投入與整個城市發展因此的產出產生聯系,從而實現城市資金的高效可持續的投入。
找到問題才有可能解決好問題,有面上的問題,比如道路設施不完善,綠化缺乏,垃圾處理運輸等不規范的問題;也有內層的問題,包括地下排水不齊備,污水的出口不系統,局部存在污染等問題;更深層的是體制機制存在的障礙,多頭管理導致某些方面存在不作為的現象。
二、明確城市發展管理的目標
多年前,我們就提出了疏老城,建新城,連少海等城市發展目標,可是如何才能落實目標,豐滿這些目標?也就是我們這個城市要發展成為一個什么樣的城市,三年以后的目標是什么?五年、十年的目標是什么?必須通過反復論證,大區域內進行定位與研討,明確我們城市要發展的規模、性質、城市職能與建筑風貌等等,心中有一個藍圖,有一個城市發展的體系,有不同階段的清晰的目標,這個非常重要。
通過對多年的城市規劃建設實踐的審視與反思,結合我市在青島、山東乃至全國地域范圍內的地理區位優勢和交通優勢,以及國際機場建設、開發區建設等重大基礎設施調整帶來的巨大機遇,我們想利用三到五年的時間,通過優化功能分區,高效連通各級道路,增加巨量的沿鐵路公路河岸的綠量,利用零碎小地塊打造舒適開放空間等等一系列地連續措施,讓新城區更加繁榮時尚,讓老城區也清新整潔富有韻味,把我們的城市打造成為江北最適宜居住的,產業豐富的,環境優美的縣級市!
三、實現城市發展管理目標的路徑
一是要勤而不舍,實現城市發展目標困難非常多,不能一蹴而就,要一點點扎實地來,不急躁不浮躁,久久為功。比如建立我們的綠化體系時,新老城區有各種交通走廊,都是非常好的綠廊位置,要有耐心用三到五年的時間,用本地的樹種,最低的成本,創新的模式,實現目標。再比如修建我們的河道水系時,膠州自古以水得名,但現在我們城市水的體系受到很大的摧殘,無論是質與量都比以往差很多,如何恢復涵養水的體系,如何使互相之間成為系統,如何將污水徹底截住并進行有效的處理,以恢復膠州水色如膠的特色景觀,這些工作都需要我們堅定不移,采用網格化模式,近遠結合,一點點、一塊塊、一片片地做下來!
二是要制度化,用制度管理隊伍。城市管理中隊伍建設一定要有制度化的激勵與誡勉體系,不能只靠情懷與道德。制度的建立要明確肯定、有可持續性,從而構建建立實用管用好用的制度體系。在制度未更改之前,堅決執行、不打折扣。同時無論自身隊伍的建設還是管理對象都是引導為主,順勢而為,而不能一味打壓,不存溫情。只有制度化的管理,城市管理才能有章有法。
三是要專業化,完成城市管理與發展的目標,無論是目標的確定還是目標的實現要相信科學相信專業,堅持政府主導、專家領銜的原則,規劃科學是最大的收益,規劃失誤是最大的浪費。只有先進的科學的城市規劃才會指導城市建設健康發展,這也是形成良好的城市管理局面的基礎。通過吸引國內外高端設計院參與到我們的城市規劃建設中來,以創造歷史,追求藝術的高度負責的專業精神謀劃目標,以專業的態度實現目標。另一方面要大量采用現代科技手段,通過信息化技術、網絡化思維方式,高效進行城市管理。
三是要市場化,能讓市場解決的問題,我們就不要包攬。對于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要多吸引民間資本參與進來,可以與國有企業共同成立項目公司共同運作,以持股比重分享盈利,帶動民間資本注入的積極性。對城鎮供水、供熱、燃氣、污水垃圾處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城市綜合管廊、公園配套服務、公共交通、停車設施等市政服務類設施項目,可以依法選擇符合要求的經營者,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以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運營模式實現城市發展管理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