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為加強青島流亭機場及其周邊區域公共秩序管理,保障客運市場秩序和乘客合法權益,維護市容環境和道路安全暢通,市政府發布《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青島流亭機場及其周邊區域公共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加強流亭機場及其周邊區域公共秩序管理。不按規定拉客等行為將被罰2000元。
據了解,《通告》所稱的青島流亭機場及其周邊區域(以下簡稱機場區域)是指青島流亭國際機場候機樓及其進出通道,機場1號和2號旅客停車場,新鄭路公安機場分局以南,以及機場候機樓、迎賓路、長城南路、民航路的合圍區域。
此次出臺《通告》,強化了對機場區域的出租車管理力度,也有利于維護市容環境和道路安全暢通。《通告》要求,禁止非客運出租汽車進入、占用客運出租汽車候客專用道,客運出租汽車必須按進入順序候客和搭載乘客。
在機場區域內,客運出租汽車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客運出租汽車進入候客專用道后方能顯示空車待租標志,不得在客運出租汽車候客專用道外顯示空車待租標志、候客、搭載乘客;禁止任何人員在機場區域內招攬乘客、強拉強運。
在處罰方面,新規也更為嚴厲。對在機場區域內不服從調度的客運出租汽車,由交通運輸部門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出租車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處2000元罰款,對其他違反營運管理規定的行為,從重處罰。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李德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