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昨日,記者從市城市管理局獲悉,今天,市城市管理局會同市公安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委、市環保局將發布《青島市占掘路工程管理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標準》借鑒了國內外先進城市成熟經驗,整合了各行業管理標準和規范,并結合我市特點進行了優化和提升,從基本規定、施工前條件驗收、溝槽開挖、溝槽回填、路面修復、文明施工、道路交通、懲罰性收費等多方面進行了系統規定。
《標準》綜合考慮管線施工、交通組織、道路運行、環境保護等管理要求,完善占掘路工程建管體系。按照道路等級、所處區域、交通組織要求對道路和占掘路工程進行分類,實現分類管理和差異化監督,要求“Ⅰ等養護城市道路掘路工程施工應實行‘開挖一段、敷設一段、修復一段’的施工方法,嚴禁全線同時開挖作業。分段長度宜以相鄰路口長度核定,不宜超過300米”。
《標準》還對年度占掘路計劃和總量控制進行規定,明確每年“原則上以占用城市道路面積30公頃以內,挖掘城市道路不超過總量 (條數)的10%為指標”,嚴控道路占用和挖掘,并對綜合管廊建設和非開挖技術應用進行了規定。
《標準》還在國內首次提出了掘路修復時限要求,分類對各等級道路修復時限提出要求,明確“掘路修復時限自審批截止日期次日起計算”,防止因管線接口等配套工程延后造成道路長時間不能修復。《標準》對交通管理進行規定,要求“需要占掘路施工的,在能夠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應優先采取夜間施工”“車輛較少、人流較密集區域、夜間施工有較大安全隱患的路段,原則上應進行全過程封閉施工管理。不具備全封閉施工條件的,原則上應分幅、分時段、分路段施工”“工程占掘路調流組織措施原則要按照‘占還統籌’的要求建設調流道路、輔道或利用周邊道路調流,新建調流道路或輔道要按照占用道路技術等級進行設計和施工”等。
市城市管理局還注重加強占掘路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2+6”掘路工程聯合會審制度,實現市、區政府分級管理,城管、規劃、建設、交警、交通、環保六部門協調聯動,嚴格控制道路挖掘,杜絕 “馬路拉鏈”現象。
下一步,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門還將配套下發 《青島市占掘路工程管理考核辦法》,落實占掘路工程責任單位主體責任,建立黑名單制度,逐步完善信用評價體系,確保 《標準》落到實處,全面提高我市占掘路管理水平。 (記者 劉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