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許多旅客遭遇過航班延誤,對延誤后的服務也多有不滿。日前,交通部在其官網上發布《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即將實施的公告,該規定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的內容并未實際發布,但根據民航局此前公布的 《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就航班延誤時的主體責任和權益保障做出規范,如航班機坪延誤超3小時須安排旅客下飛機,航班延誤問題有望得到進一步解決。
機坪延誤超3小時應下機 征求意見稿中指出,發生延誤后,相關方要做好信息告知。承運人應通過官方網站、呼叫中心、短信、電話、廣播等方式,及時、準確地向旅客發布航班延誤、取消信息及航班動態。
食宿服務方面,由于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承運人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務。由于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承運人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取消,承運人均應負責向經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務。發生大面積航班延誤時,承運人要免費為延誤航班旅客辦理退票和改簽手續。
發生機坪延誤后,航空公司應每30分鐘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動態信息,包括延誤原因、預計延誤時間等。機坪延誤期間,應保證盥洗設備的正常使用,必要時提供醫療服務。機坪延誤超過2小時(含)的,航空公司應為客艙內旅客提供飲用水和食品。機坪延誤超過3個小時(含)的,航空公司應在不違反航空安全、安全保衛規定的情況下,經空管部門同意后,將飛機返回停機位安排旅客下飛機等待。
方案標準應提前公示
航班延誤后發生在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間最主要的矛盾之一是經濟補償問題,盡管有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后會給予乘客補償,但不少乘客此前大多并不清楚補償的額度。此前,民航的指導意見是延誤超過4小時航空公司要進行補償,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延誤超過8小時分別執行一個標準,補償方式包括現金,購票折扣、返還里程等。此次征求意見稿將經濟補償的權限交給企業,指出承運人應制定并對社會公布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方案,方案中應明確是否補償、補償范圍、條件、標準等。航班延誤時,承運人應嚴格執行經濟補償方案。
除了經濟補償方案,規定還指出,航空公司還應制定并對社會公布機坪長時間延誤應急預案,預案內容應包括機坪延誤時的信息告知、餐飲服務提供時間、下機的條件及限制。
如果發生大面積航班延誤,空管部門將協調承運人、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等單位,及時傳遞航班延誤動態信息,空管還將協調各機構啟動航班放行協調機制,對航班實行放行排序,并及時公布順序。夜間大面積航班延誤期間,機場要延長機場巴士運營時間。
航空公司、機場等如果沒有按要求提供航班延誤旅客服務或進行機坪長時間延誤處置,民航將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 吳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