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毛建國
中國保監會推出“以房養老”試點已近2年,但全國四個試點城市成效并不樂觀。截至5月20日,全國申請以房養老的共有78人59戶,最終辦理完所有流程的為47人38戶。其中,北京18人12戶,上海13人11戶,廣州14人11戶,武漢2人1戶。(6月1日《信息時報》) “以房養老”,全稱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十分流行,但在中國卻遭遇水土不服。對此解釋主要有兩點,一是配套問題,比如歐美國家有遺產稅或個人資產增值稅制度,與其將住房由子女納稅繼承,不如選擇“以房養老”。二是觀念問題,認為這會引起“坐吃山空”的聯想,不符合中國人把房產留給子女的傳統。
兩種因素是存在的,但從根本上講,“以房養老”也是一種投資,涉及回報率問題。如果回報率可觀,自然會形成市場意愿。至于觀念問題,最終會被時間解決;而配套制度問題,其實也事關回報率。
根據國內第一款以房養老保險“幸福房來寶”的保險費率表計算,以70周歲的男性老年人有效保險價值為500萬元的房產為例,扣除延期年金保費(一年約3萬元)和保單管理費,老人每月拿到手的養老金約為1.85萬元左右。在一般城市,一套房產也就值100萬元,要知道這還是保險公司評估的價格,一個70歲老人每月到手也不過3700元左右。如果不到70歲,還拿不到這么多。這一投資回報率,未必比一些理財產品高。
投資回報率低,這才是問題的核心。老人固有養老需求,但他們也不傻。當他們發現“以房養老”業務,甚至不比一些理財產品強,而買穩健性理財產品,無論賺多少,起碼房子還在,他們又會作出怎樣的選擇?這就涉及到保險業的一個老問題,那就是在一些險種上,算盤打得太精,算盤珠子總往自己這邊撥,最終“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自己也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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