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酒駕駛發生事故,獲得了對方的賠償后擅自換掉住址和聯系方式,試圖從交警視野里消失以躲避處罰。槐蔭六名醉酒駕駛司機不約而同選擇了“玩失蹤”。殊不知,民警早已將他們網上列逃,一旦動用身份證即會被抓。
住賓館需開身份證明
醉司機走進派出所 5月19日之前,李某怎么也沒想到因一次自傷事故,他已成為網上列逃的逃犯,也不會想到正常買了一張火車票出差,在車上等著他的卻是手持警械的乘警。
李某被網上列逃的原因還要追溯到2014年11月8日深夜的一場交通事故。當日,槐蔭交警接到報警稱二環西路臘山立交橋南下橋口發生交通事故,一輛二輪摩托車摔倒在地,一中年男子受傷。
受傷的就是李某,后經民警查實,李某醉酒后駕駛(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70mg/100ml)摩托車,操作不當摔倒在地。其行為已經構成醉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槐蔭交警大隊交通肇事處理中隊副中隊長張廷富介紹,在李某住院治療期間,民警還能與其取得聯系,對方也表示愿意接受處罰,可是出院后,李某卻突然失去了蹤影。住址、聯系電話全換了。后來,民警將李某在網上列逃。
“一旦被列為逃犯,可以說是寸步難行,除非不用身份證,一旦使用就會立即暴露行蹤?!睆埻⒏徽f,這就是李某使用身份證購買火車票被乘警抓獲的原因。
同樣因為被網上列逃,另一名涉嫌醉酒駕駛的司機李某昌,在李某被抓后四天,在德州入住賓館,沒有身份證需要到派出所開證明,結果被德州警方抓獲,隨即移交槐蔭交警。
巧合的是,李某與李某昌不僅先后被抓,其醉駕的時間也非常接近,都是在2014年的11月,被交警查獲也都是因為發生了交通事故。
另有四名醉司機
玩失蹤被網上列逃 張廷富介紹,除已經抓獲的兩名醉駕司機外,另外仍有四名醉駕司機被網上列逃至今沒有被抓獲。四人均是在醉酒后發生交通事故,在事故中負同等甚至是全部責任,有人甚至獲得了對方的高額賠償,均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消失,先是拒不接受處理,后來換掉聯系方式,無法取得聯系。
四人分別為:
金正剛,男,1971年出生,濟南人。2012年6月5日無證、醉酒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與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事故,承擔事故同等責任。獲得16000元賠償后拒不到案接受處理。
馬洪欽,男,1966年出生,菏澤成武人。2013年12月1日,馬洪欽無證、醉酒后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在經十西路與一轎車發生事故,承擔事故同等責任。其涉嫌危險駕駛罪,拒不到案,下落不明。
孫來福,男,1987年,云南思茅人。2014年11月17日,孫來福醉酒后駕駛輕型貨車在南辛南街撞到路邊的轎車前部,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事故處理期間孫來福拒不到案,下落不明。
張興旺,男,1982年出生,章丘人。2014年11月17日,張興旺醉酒后駕駛面包車沿經十西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宋莊立交東首路口時,追尾撞到前方同向行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尾部,造成兩名乘車人死亡。張興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張興旺因該事故受傷住院治療,出院后下落不明。
據了解,在去年12月,槐蔭交警就曾通過網上列逃的方式對一批“失蹤”醉駕司機進行追逃。當時有五名醉酒司機或主動投案,或者因使用身份證,在異地被警方控制后移交槐蔭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