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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5月18日消息 日前,青島市環境保護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聯合出臺《關于加強中高考期間環境噪聲監督管理的通知》,自5月20日起,將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為考生送安靜”活動,加強對各類環境噪聲的監督管理,為中高考學子創造一個安靜的休息、學習和考試環境。
記者了解到,自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6月20日,,每晚8時至次日晨6時為重點控制時段,在此期間,執行夜間環境噪聲標準,所有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產生各類環境噪聲污染。
在“為考生送安靜”活動期間,各部門白天將以各學校周圍為重點監控區域,夜間以居民住宅、科研文教集中區為重點監控區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和《青島市環境噪聲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重點嚴肅查處以下十類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行為。
一是房屋建筑施工噪聲污染;二是市區內道路等城市基礎設施修建、挖掘、改造產生的噪聲污染;三是在室外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音箱設備等產生的噪聲污染;四是在歌舞娛樂、網吧、音像制品等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的室內安裝使用音響設備產生的噪聲污染;五是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露天娛樂集會活動產生的噪聲污染;六是在夜間和午間高聲喊叫產生的噪聲污染;七是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產生的噪聲污染;八是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產生的噪聲污染;九是機動車輛報警裝置使用不當或違法鳴笛產生的噪聲污染;十是在居民集中區內從事服務加工作業固定設備產生的噪聲污染。
市民朋友在重點控制時段發現噪聲污染問題,可按照職責分工以及各部門公布的舉報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歡迎大家一起參與監督作用,有關部門將堅決查處各類噪聲擾民的違法行為,同時對被查處的嚴重違法單位加大曝光力度。
通訊員 孫俊杰 彭應波 文 徐圓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