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山水甲天下,作為桂林山水核心景觀的漓江是國家5A級景區和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盡管當地政府對保護漓江流域生態一直保持高壓態勢,但漓江沿岸非法采石挖礦等行為難以根治,秀美山水留下一塊塊難看的“瘡疤”。近日,桂林市政府再次加大打擊力度,依法責令涉及漓江風景名勝區內的22家采石場全面停產并予以取締。凡違反規定擅自審批采石場等建設項目的,將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22家采石場超越“紅線” “江似青羅帶,山如碧玉簪”,以漓江風光和溶洞為代表的山水景觀有山青、水秀、洞奇、石美“四絕”之譽。不久前,記者驅車沿著漓江,從桂林市到陽朔縣走了100多公里,一路看到多處采石場,瘋狂采石、挖石灰巖礦的場景觸目驚心。這些采石場均分布于風景秀麗的漓江兩岸,距漓江直線距離近的僅幾公里,遠的也不過十多公里。
據環保部的漓江流域衛星監測,在已確認的43家采石場中,有22家位于漓江風景名勝區的禁止開發“紅線”范圍內,全部位于桂林市區和陽朔縣轄區,其中有2家位于漓江風景名勝區的核心區域,20家位于漓江風景名勝區的控制協調區。桂林市環保局一位負責人介紹,其余21家采石場位于“紅線”范圍外,但也屬于漓江流域。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一些膽大妄為者直接將鏟車開進了風景名勝區,更多的利欲熏心者則大打“擦邊球”,以不在“紅線”范圍內為借口在漓江周邊大肆挖山采石。記者驅車從桂林市區向東南方向行駛不遠,看到左側一片山體突然不見了綠色,映入眼簾的是裸露的黃褐色。拐入一條瀝青路往里走,道路被碾壓得溝溝凹凹,一輛輛滿載砂石的大卡車呼嘯而過。爬上一個山頭放眼望去,采石挖沙造成的坑坡此起彼伏。
巨額暴利導致濫采亂挖 桂林市漓江2013年獲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根據《風景名勝區內條例》(國務院令第474號)第二十六條規定:“在風景名勝區內禁止進行開山、采石、開礦、開荒、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動。”
記者了解到,漓江流域非法采石開礦屢禁不絕,暴露生態保護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難題:
巨額暴利導致濫采亂挖。在漓江周邊采石挖沙投入小、利潤卻很大,目前采石成本每方大約10元,而片石、碎石和石粉等平均市場價格每方40元,利潤大概為每方30元。
一位鄉鎮干部告訴記者:“一年山場租金只有幾千元、上萬元,礦主賺得盆滿缽滿。”漓江周邊一位村民說:“我們村有多家采石場,老板主要來自廣東、浙江、福建等地,有村委會‘招’來的,也有自己找來的。簽的合同最長的15年,最短的6年。”
監管體制不順,違法成本低助長采挖行為。長期以來,對漓江流域采石場等礦山企業的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同時縣區與市直有關部門的關系也未理順,多頭管理,很難形成合力。此外,桂林市一位干部反映說,采石采砂違反有關條例,但并不觸犯刑法,處罰也不重。
5月4日,桂林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強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采石場管理的緊急通知》,成立桂林市采石場清理整頓工作組,要求在一個月內徹底關停這22家非法采石場,同時研究生態修復方案。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