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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5月4日訊(記者 喬秀峰) 近年來,國內非法集資案件高發(fā)頻發(fā),參與人數(shù)眾多,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升級,噱頭更新穎、迷惑性更強,而公眾對非法集資了解不多,缺少辨別能力。為此,青島市已連續(xù)3年組織防范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今年的防范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月5月4日在全市啟動,幫助市民了解非法集資的本質和特征,防范落入非法集資的陷阱。
5月4日上午,今年防范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在五四廣場舉行啟動儀式,現(xiàn)場通過發(fā)放宣傳資料、播放宣傳片、接受咨詢等方式對非法集資概念特征、表現(xiàn)形式、防范技巧等內容進行了廣泛宣傳,同時教育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投資風險意識,理性選擇投資渠道。金融知識進校園活動同步啟動。
據(jù)悉,本次宣傳月活動期間,市處非辦、市有關部門和各區(qū)(市)政府將舉辦巡回展覽、打擊經(jīng)濟犯罪宣傳日、發(fā)送手機短信、公布重大案件等多項活動,引導廣大市民樹立對非法集資不參與、能識別、敢揭發(fā),培育公眾理性投資、風險自擔的正確理念和依法維護權益的意識。
所謂“非法集資”,就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以發(fā)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市金融辦提醒,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xiàn)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fā)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chǎn)經(jīng)營等四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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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特征涉嫌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活動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未經(jīng)有權機關依法批準;二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三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貨幣、實物、股權等其他形式的還本付息;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目的。
市南區(qū)金融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事實上非法集資是一種違法活動,出資人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資金大多被挪作他用,中飽私囊;活動中少數(shù)出資人僥幸獲得回報,但往往都是拆東墻補西墻,給大多數(shù)投資人造成重大損失,甚至血本無歸?!?本報記者 喬秀峰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