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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通過微信聊天軟件專門結實妙齡女子,相約吃飯卻將女子騙載至他處實施毆打、威脅并強奸。近日,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法院依法以強奸罪對該男子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沒收其作案工具越野面包車一輛。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9月上旬,被告人吳某通過微信“搖一搖”結識被害人劉某某,之后兩人在微信上聊天,互生好感,但未曾見面。同月18日上午,二人通過微信聊天相約中午見面一起吃飯,13時許,吳某駕駛其銀灰色越野面包車,在一飯店門口接到劉某某后,強行將其帶至濟寧市太白湖新區南陽湖農場一連路與石橋路交叉口,在車內采用掐脖子、捂嘴、摔打被害人頭部等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先后發生了兩次性關系,并致被害人左前臂、左肘、右前臂、右上臂、左臀部外側、左大退下等多處受傷。經法醫鑒定,劉某某的損傷為輕微傷,案發次日,劉某某經過一番思考后到公安機關報案。同年9月底,該男子通過上述同樣方法結識被害人葉某,并以同樣的方式在濟寧市太白湖新區明德花園工地北側一新修的公路上對其實施強奸。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違背婦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其強奸兩名婦女,對其中一名強奸兩次并致輕微傷,依法可以對其酌情從重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記者 姬生輝 通訊員 唐秀利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