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4月18日訊 三年前,市民張女士搬進李滄區魯信南海花園,該小區都是11層的小高層住宅。根據《青島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的要求,房屋在交付之前都已經安裝了太陽能供熱系統,然而,這些都是擺設,自從交房之后就無法正常使用,業主只好重新安裝電熱水器或者燃氣熱水器。“我們懷疑開發商就是為了應付檢查才安裝的。”而青島長樂未央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告訴信網(0532-80889431),除了業主根據使用量交納水費外,還需支付電機運行費和后期設備維修費,這些還需征得業主同意。
魯信南海花園太陽能成擺設 “從交房開始,小區統一安裝的熱水器就沒用過,剛開始說是沒安裝調試好,這都兩年多了,一直沒下文。”三年前,市民張女士搬進李滄區魯信南海花園,小區都是11層的小高層住宅,根據《青島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的要求,房屋在交付之前都已經安裝了太陽能供熱系統。但讓張女士不能理解的是,這好端端的一件節能環保的好事,到了自己小區,卻實行不下去。
信網為此來到魯信南海花園,遠遠就能看見樓頂上安裝著一排太陽能集熱板,但由于通向平臺的大門緊鎖,信網無法查看太陽能設施的具體情況。“我們業主對使用太陽能供熱已經失去了信心,各自想辦法解決用熱問題。”一位業主告訴信網,既然太陽能熱水器無法使用,只好自己重新買個電熱水器。
“我搬進來快兩年了,剛開始還去問過關于太陽能的事,物業說太陽能沒安裝好,后來又說是因為錢的事不能用。”另一位業主告訴信網,物業方面總是拖延不給解決,現在很多人也沒耐心去問這事了。 “安裝這么長時間沒辦法使用,開發商這不是糊弄業主嗎?他們就是應付相關部門檢查驗收,只好做個擺設。”
物業稱4月底公示收費方式 為了弄清楚魯信南海花園太陽能供熱的問題,信網嘗試聯系了該小區的售后部門,但對方表示太陽能設備已經全部移交給了物業,現在由他們負責此事。
管理該小區的青島長樂未央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告訴信網,“小區已經準備以8號樓二單元為試點,進行10天太陽能試運行,估算系統運行以及后續維護的費用,然后把費用清單向業主公示,由業主決定是否使用太陽能。”物業的工作人員介紹說,除了業主根據使用量交納水費外,還需支付電機運行和以后設備維修的費用,“如果一個樓里只有一戶業主使用太陽能,那產生的后續費用都得由這一戶業主負擔。”工作人員坦言稱,如果大多數業主不接受公示的收費方式,只有少數業主同意使用太陽能,這筆費用對業主來說就并不劃算。
后續維護費用成了難題 據了解,根據2010年施行的《青島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第六章第35條規定,青島新建12層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實行集中供應熱水的醫院、學校、賓館、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建設單位應當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技術設計,并按照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魯信南海花園小區都是11層的小高層住宅,符合此安裝太陽能規定。
“接到業主的投訴后,我們對魯信南海花園的太陽能供熱系統進行了檢查,無論是規劃還是驗收都是合格的,太陽能無法使用應該是跟費用有關。”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住宅辦的工作人員表示,魯信南海花園的太陽能供熱系統的問題由來已久,但根源并不是設備的安裝或質量問題,而是費用問題。“這個小區安裝的是集中式太陽能,后續的維護費用、設備運行產生的電費都需要業主平攤,現在物業還沒有與業主委員會協商制定出收費方式。”
信媒體記者 于曉 見習記者 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