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張(化名)和大張(化名)是一對雙胞胎兄弟,自幼一起長大,感情深厚。然而,一個不冷靜,讓來青務工的兄弟倆雙雙遭受了一場牢獄之災。
原來,兄弟倆一起在銀川東路一家飯店打工,某日,弟弟與同事因瑣事發生糾紛,先是互罵,進而撕扯起來。哥哥聞訊趕到現場后,非但沒有及時勸阻,而是直接加入了“戰斗”,與弟弟聯手將人打成了兩處輕傷。結果,兄弟倆當晚就被刑事拘留了,好兄弟成了“好獄友”。可憐年近七旬的雙親,為付受害人醫藥費等各項費用,不但拿出了后半生的養老錢,還東拼西湊,欠了一身債。
真是“兄弟齊心,害苦雙親”。雖然同事原諒了兄弟倆,但最后兩人還是分別被嶗山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小張)和8個月(大張)。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記者 張鵬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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