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市北區市場監管局發布消費市場整治12大案例,曝光了今年以來市北區內12起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事件,這些典型案例涉及裝修公司虛假宣傳、美容店“霸王條款”、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免除自身責任、醫院擴大治療效果等內容,其中南山市場4名商戶因“鬼秤”、“掉包”、摻雜、摻假等行為,被分別處以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
整治案例
1南山市場兩名業戶使用“鬼秤”被立案處罰 2016年3月8日,市北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對南山市場內的秤具進行突擊檢查,當場發現位于南山市場內1-11攤位的“金海象食品配送中心”業戶違法使用加裝作弊裝置的秤具(俗稱“鬼秤”)。執法人員當場查扣了秤具,并進行立案調查。依據《山東省計量條例》的規定,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上限罰款20000元。
2016年3月8日,市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暗訪發現,位于南山市場內水產品市的2-1號“江海洋魚行”業戶違法使用加裝作弊裝置的秤具(俗稱“鬼秤”)。執法人員當場查扣了秤具,并進行立案調查。依據《山東省計量條例》的規定,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上限罰款20000元。
2南山市場某業戶海貨“掉包”被吊銷營業執照 2016年3月26日,一名外地消費者投訴,稱在市北區桑梓路7號南山市場新海貨廳1035攤位業戶處購買了4斤4兩的活鮮龍蝦,付款后,被店內人員“掉包”換成了不足2斤的冷凍龍蝦,以次充好。
經查實后,市北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業戶停業,向消費者退款358元,賠款1100元。同時對該經營業戶立案調查,依據《青島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做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工具、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3青島九創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虛假表示被重罰 2016年3月4日,消費者反映,位于青島市市北區福州北路129號丁-1的青島九創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給其裝修房子時,使用的裝飾材料、收費標準與商家的宣傳不符,存在虛假宣傳行為。
查實后,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消除影響,并擬處人民幣50000元的罰款。
4青島助老之家商貿有限公司誘導老年人消費,虛假宣傳被處罰 2015年11月4日,接到群眾舉報,位于市北區熱河路57號丙-2-203室的青島助老之家商貿有限公司向老年客戶免費贈送的眼鏡和雞蛋與其在報紙上的宣傳不相符,存在虛假宣傳行為。
當日,市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業戶進行了檢查,經查實,經營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條“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的規定。對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做出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處罰決定。
5肌膚衛士美容店利用霸王條款欺騙消費者被立案處罰 2016年以來,有多名消費者反映,位于臺東三路的巴黎春天地下一層的肌膚衛士美容店以免費試用的名義請人進店體驗,并簽訂含有霸王條款內容的合同欺騙消費者,被誘導辦卡并購買化妝品。
經查實后,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使用違法合同,并做出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處罰決定。
6青島遠致置業有限公司免除自身責任被立案處罰 2015年11月16日,一消費者反映,稱綠地地產青島遠致置業有限公司在銷售市北區瑞海北路286號“綠地歡樂濱海城”樓盤過程中,與消費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格式條款中涉嫌有免除自身責任和排除消費者權利的內容。
經查實后,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九條第四款“經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責任”的規定,做出罰款人民幣20000元的處罰決定。
7青島銀屑病醫學研究院夸大治療效果被立案處罰 2015年8月18日,有消費者投訴,在某官方網站上看到位于鎮江路13號青島銀屑病醫學研究院宣傳的治療方法后,到該醫院就醫,但經過治療,花費了2萬余元未見任何效果,明顯與宣傳內容不相符。
經查實后,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做出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處罰決定。
8南山市場鑫鵬程漁行銷售皮筋螃蟹被立案處罰 2015年2月28日,消費者反映,稱自己在位于市北區桑梓路7號南山市場新海貨廳樓梯邊小房“鑫鵬程漁行”處購買的三斤螃蟹,回家后發現螃蟹上綁了七兩吸水粗皮筋,認為商家涉嫌摻雜、摻假(俗稱“粗皮筋螃蟹”)。
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當日組織執法人員對該業戶進行了檢查。查實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及相關行政處罰的規定,做出罰款人民幣1500元的處罰決定,并沒收違法所得500元。
9安琪貝爾美容院強制消費被立案處罰 2015年10月23日,有消費者反映,稱位于臺東三路萬達廣場四樓的安琪貝爾美容院以免費美容的名義,誘騙顧客進店體驗,但到店美容后又強迫消費者交錢,多達數千元。
經查實后,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使用違法合同,并做出罰款人民幣8000元的處罰決定。
10黑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廣告違規被立案處罰 2015年10月7日,有舉報人反映位于延安三路67號的青島黑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其網站上宣傳該公司“神卡王國星球大冒險”的產品時,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經查實后,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八條“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的規定,做出罰款人民幣30000元的處罰決定。
11德圣堂養生管理有限公司虛假宣傳被立案處罰 2015年4月20 日,消費者反映,在威海路332號德圣堂養生管理有限公司花216元購買了宇昌牌小球藻片,使用后并沒有達到購買時商家所宣傳的效果。
經查實后,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之規定,做出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處罰決定。
12延泊電纜總匯銷售劣質電纜被立案處罰 2015年5月6日,群眾舉報稱位于遼陽西路258號恒苑小區16號樓的市北區延泊電纜總匯銷售的電纜是劣質產品。
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當日依法對該企業進行了檢查,并對所銷售的產品進行了抽檢,在抽檢結果顯示為不合格產品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之規定,做出罰款人民幣3000元的處罰決定。
(半島記者 朱薪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