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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匡雅慧 通訊員 馬迪) 尚未登記的機動車,想要上路行駛,要先取得臨時通行牌證,但不少市民誤以為使用臨牌交警就無法認定和查處,可以隨意違法。3月9日,膠州交警處罰了三位仗著自己的車輛掛的是臨牌,就堂而皇之地闖紅燈的大客司機。
“有三輛闖紅燈客車駛往福州路與揚州路路口,請附近執勤民警注意攔截。”3月9日上午11時30分,膠州交警大隊勤務運行指揮中心民警通過天網監控電子巡查,發現三輛大型客車在煙上路和九趙路路口違反了交通信號燈,民警通過視頻照片截圖記錄下三輛車違法行為的證據,并立即通知執勤民警對其進行查獲。
據其中一名違法的客車司機交代,因為當時急著趕路,覺得自己掛的是臨時牌照,違法不會受到處罰,而且路口也沒有交警,便闖了紅燈,萬萬沒想到掛著臨時號牌也會被拍到。隨后,三名大客司機因違反交通信號燈均被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本打著不會查到的如意算盤,但最終還是得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買單,三人都懊悔不已。
對此,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在路口很多電子警察都是智能的,全程攝像,能夠捕捉到行車軌跡,甚至可以通過一系列的連續運作,確定車輛的行駛路線。同時,通過天網監控電子巡查模式,民警可以發現多種違法行為,配合電子警察抓拍系統,加強對車輛違法行為的治理。
此外,路面執勤警力也大幅增加,并配有執法記錄儀,可以形成一套證據鏈,警力間協同查處違法行為。臨牌一旦違法,和正式牌照處罰是一樣的。臨牌別“任性”,不是“護身符”。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