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張永平 通訊員 賀萍) 根據埃及貿工部發布的第43號令,調整后的國外出口商注冊新規將于2016年3月17日起正式實施。該規定要求,對埃及出口生產廠商需要在埃及進出口控制總局(GOEIC)注冊,未完成注冊的廠商,埃及海關將對其產品不予放行。
規定要求,注冊須由生產廠商的法定代表人、品牌所有者或其法定委托人完成。需注冊的商品包括:奶制品,水果罐頭及果干、食用油、糖類、面食、果汁、化妝品、地面覆蓋產品、餐具類、衛浴類、衛生紙類、爐具、部分家用電器、家具、自行車類、兒童玩具等。
規定還要求,裝運單據必須由出口商銀行直接交給進口商銀行,不可交給進口商或通過出口商遞交給進口商銀行,否則將被拒收。
對埃及出口商需要在埃及進出口控制總局網頁上根據要求進行注冊,提供正確且合法的文件后,將予以注冊。如果需要,在埃及貿工部的批準下,埃及有關機構將對一些公司提供的文件真偽進行審核。
此外,出于緩解當前外匯匱乏的困境和保護本地工業的目的,埃總統頒布2016年第25號總統令,大幅提高部分進口商品關稅。
埃及連續出臺的新規定,對我國出口商設置了門檻,抬高了價格,檢驗檢疫部門建議:一是出口商盡快完成相關注冊,并高度關注過渡時限,嚴格控制發貨時間,防止因為到貨期限問題引發的退運;二是簽訂貿易合同時,要全面審視關稅增加的影響,注重提高產品質量;三是裝運單據必須謹慎合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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