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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司機接受檢查。
駕駛證沒帶,身份證也沒帶,詢問姓名也不說。17日下午,市南交警大隊膠州灣隧道中隊民警在隧道黃島端設點檢查,查到了一位“沉默”的酒司機,最終將其帶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據交警介紹,春節過后,酒駕違法行為有抬頭的趨勢,市南交警部門于近期開展午間和晚間查處酒駕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
不掛臨牌被記12分 17日,記者跟隨市南交警大隊民警進行檢查。下午3時許,正在擺放錐形筒的民警發現一輛無牌的越野車駛來。民警詢問司機車輛為什么沒有懸掛號牌,司機這才從車內翻出臨時號牌。“未按規定懸掛號牌,你將受到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民警向其介紹。
核載5人,拉了9人 在查車的時候,一輛懸掛蘇州牌照的黑色日產小轎車,在距檢查點20多米處停了下來,車上下來一名男子和一個小孩。這引起交警的懷疑,執勤交警迅速跑上前去,檢查這輛車后大吃一驚。核載5人的小汽車內,居然坐了5個大人和4個小孩。在被交警攔下后,司機一開始未當回事,大大方方介紹自己車上拉了共9個人,司機稱本來是兩輛車,有一輛車拋錨了,因此他們只好都坐在自己車上。最后,按照非營運車輛超員,司機受到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拒不配合,啥也不說 下午4時許,一輛懸掛日照牌照的轎車從膠州灣隧道駛出時,因為車輛開得歪歪斜斜,被交警攔下。司機面色泛紅,嘴里嘟嘟囔囔,帶著一身酒氣走出汽車。
面對交警吹檢要求,該司機一開始頗為不配合,一問三不知,甚至趁交警不注意,要往隧道里走。在屢次勸說下,司機吹檢證實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8mg/100ml。在交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證等證件時,該司機始終堅稱自己沒帶身份證也沒有駕駛證。在罰單上簽字后,司機更是簽了個“花式簽名”。面對此種情況,執勤交警只得將其帶回中隊,并叫來拖車拖走車輛。據民警介紹,依據法律法規,將對酒司機予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處罰。
文/圖 記者 尹彥鑫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