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落實全面兩孩政策,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要作出修改,省人口與計生條例也要相應修訂。為此,我省人口與計生條例修正案公開征求意見半個月。15日,省法制辦就征求意見情況作了說明。
對居民的合理意見,修正案草案都盡量予以采納。其中,對于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征求意見稿普遍予以降低。而對于進一步延長產假、保留晚婚假的建議,草案未予采納。
齊魯晚報記者 李鋼
>>再生育政策適當放寬,特殊群眾可受照顧
據悉,征求意見稿發布后,共收到電子郵件、信函2000余封。意見主要集中于五大類,分別是再生育政策、產假、社會撫養費、獨生子女獎勵、晚婚假。在再生育政策方面,居民主要的建議包括:部分農村雙女戶建議可以再生育;建議再生育情形第五項刪掉“均隨前婚配偶”的限制條件等。
對此,省法制辦表示,經研究,征求意見稿中再生育的五種情形基本上能夠涵蓋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各類人群。
同時根據群眾意見,經論證,刪除了再生育情形第五項中“均隨前婚配偶”的表述,刪除后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批準可以再生育子女……(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另外,為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規定了“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一項,以照顧到個別群眾的特殊情形。
>>產假還是半年,但晚婚假不再保留
在產假方面,居民的意見主要包括:建議高齡產婦再延長30天或者二胎再延長,同時要保障婦女兒童、用人單位的權益;已經合法生育的正在休產假的,希望能夠享受增加60天的獎勵;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等。
對此,省衛生計生委組織專家論證,認為從婦女產后康復時間、嬰兒母乳喂養需要等方面考慮,產假增加60日較為科學,通過立法調研收集的情況和民意調查情況來看,增加60日產假也較為合理。與外省規定(廣東、北京增加30天)相比,我省鼓勵合法生育的產假目前是最長的(國家規定的98天基礎上再加60天)。
已經合法生育、正在休產假的,是否可以享受增加60天的獎勵,由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研究。對于延長男方護理假的建議,經與有關部門溝通,暫未采納。
在晚婚假方面,居民的意見主要包括:建議保留晚婚假,婚假要繼續延長等。對此,省法制辦表示,經研究,根據十八屆五中全會關于全面兩孩政策的部署,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取消了鼓勵晚婚晚育的條款,我省與上位法保持一致,也相應修改了相關條款。
>>未婚生育的,處罰標準大幅降低
搶生怎么罰是居民很關心的,不少居民建議對搶生的免予征收社會撫養費,或者按照從舊兼從輕的原則,減少征收。1月11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已作了回答。有關負責人說,對于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已經依法處理完成的應當維持處理決定,不能“翻燒餅”;尚未處理或處理還不到位的,由有關部門在貫徹實施國家法律和省條例時依法妥善處理。
對于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征求意見稿普遍予以降低。比如:對不符合再生育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等三種情形,每多生育一個子女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由目前的三至六倍,統一規定為按規定基數的三倍征收;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逾期未補辦結婚登記的,由目前按照規定基數的二分之一征收社會撫養費,修改為按規定基數的五分之一征收。同時刪除本人實際收入高于規定基數的,按其年實際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規定。另外,對符合再生育規定情形,生育時仍未申請補辦生育證的程序違法行為,由目前按規定基數的二分之一征收社會撫養費改為給予一定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外,對于獨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后的一次性獎勵,省法制辦表示,經研究,為了彌補城鎮部分人員(失業、無業、自謀職業)無法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政策空白,增加規定了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企業職工以外城鎮其他居民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居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據悉,省人口與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報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第十二屆省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也就是1月20日審議。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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