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錢不還怎么辦?到法院起訴,可是起訴完了,法院判決還錢仍然不還怎么辦?記者從黃島區人民法院了解到,面對“老賴”,黃島法院又出新招,發布懸賞執行公告,社會公眾都可以舉報老賴,根據舉報內容相關情況,給予200至2000元的獎勵。
呼吁各界積極提供線索 據悉,找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成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面臨的重大困難,針對困境,近年來黃島法院不斷加強與公安、稅務、工商、國土等部門的聯動,力圖通過執行聯動解決“執行難”問題。為了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升法院公信力,黃島法院決定于2016年開始不定期發布懸賞執行公告,通過懸賞執行方式,呼吁社會各界共同發力,積極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人身和財產線索,進一步壓縮“老賴”的生存空間,共同克服“執行難”問題。
“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人的財產難尋,是法院執行工作面臨的難題,克服這些難題,僅靠法院現有的人力和物質裝備條件是遠遠不夠的,這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因此,我們于2016年伊始就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希望社會各界給我們提供相關線索,為法院執行工作提供幫助。”黃島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長宗桂平介紹說。
據了解,黃島法院專門制定了《關于實行懸賞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并向全社會公開《懸賞執行須知》,以有效實施懸賞執行制度。應申請執行人申請,黃島法院此次共公布12名被執行人的有關信息,對這12起案件進行懸賞執行。黃島法院呼吁社會各界積極提供線索,共同懲治“老賴”。凡是能夠向黃島法院提供有效線索并經法院調查核實的,法院會給予2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獎勵。
懸賞執行公告:給予200至2000元獎勵 為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信用機制的建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現通過新聞媒體、互聯網、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及法院公告等形式,對下列被執行人的名錄予以公布。
本院(黃島區人民法院)受理社會公眾對下列被執行人的財產及線索舉報,并根據舉報內容和實際到位情況,給予200~2000元人民幣的獎勵,如申請執行人另有承諾的,法院將督促兌現。被執行人在履行義務前,不得購置不動產、機動車輛,不得對外投資,不得高消費,不得出入境。如被執行人違反上述規定,一經查實,將依法處以罰款、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電話:18563901710、18563901712。聯系人:殷法官、王法官。
記者 任波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