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29日訊(記者 郝園園 實習生 邱立赫) 為進一步提高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規范收費行為,根據中央、省、市關于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公開制度相關要求,參照國家、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項目目錄清單管理做法,對按照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項目目錄清單管理。29日,《青島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青島市考試考務費目錄清單》和《青島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公布。
目錄清單之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執行中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發生變化,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將及時更新目錄清單內容。
保留之后的青島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中包含中央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和省級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其中,中央級包含47項,省級包含9項。青島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包含12項,考試考務費目錄清單包含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38項,職業技能鑒定考試考務費1項,教育考試考務費16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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