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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向本報反映稱,在大成路(臺東八路到四平路段)兩側的商戶將門前的公共停車位用各種錐形帽和雜物占為己有,導致周邊無法正常停車,經常因此導致堵路,給周邊的居民帶來不便。記者前往探訪發現,附近的商戶為了占據這些車位,把一些破損的椅子和錐形帽都擺在了停車線里面,導致原本寬闊的道路變得異常狹窄。
車位被雜物占據,市民無處停車 12月22日上午,城市信報/信網記者來到了臺東八路與大成路路口附近,順著大成路望去,在馬路的兩側有很多的錐形帽和破爛的桌椅,顯得十分擁擠,而在馬路兩側的人行道上則停滿了私家車。據周邊的居民們介紹,這個地方車位本來就很緊張,很多車都是不讓停在馬路邊上的,但是這周邊的很多居民或者商家還是經常用各種道具用來占車位,除了錐形帽之外,甚至破爛的桌子椅子都已經派上了用場,這也讓很多的居民都十分無奈:“馬路和人行道本來都是公用的地方,卻被這些無良的商戶和居民就這么給占了,你說讓其他人都去哪兒停呢?”
記者順著大成路走到四平路附近,看到除了這些錐形帽和破桌椅之外,在一些人行道上面也有很多用來占車位的車位鎖,但是記者在這周邊問了一些商戶,這些商戶們卻都說不知道誰擺放上去的,只是表示人行道上修了很多的擋車柱,車輛無法停到人行道上,只好停在了車行道上,而車行道上車位有限,只能采取這樣的措施。
記者隨機詢問了幾家商戶之后了解到,因附近車輛太多,而車位又太少,很多商家為招攬顧客,干脆私占停車位。而原本屬于社會公共資源的停車位,就變成了商家的私有財產,所以很多居民對此十分無奈,導致附近居民下班回家之后也無處可停。
交警部門表示將進行清理 記者了解到,根據2007年11月1日起實施的《青島市停車場管理條例》,不管是私占公共停車位,還是私設停車位,都應該受到處罰。擅自設置影響道路停車泊位使用障礙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按照影響使用泊位的數量,每個泊位處以二百元罰款。條例還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規劃、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道路狀況和區域停車場設置情況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道路停車泊位。其他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不得擅自設置 、撤除道路停車泊位,或者設置影響道路停車泊位使用的障礙。違反此規定,擅自設置道路停車泊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按照設置 、撤除泊位的數量,每個泊位處以五百元罰款。
對于此事,記者撥打了122反映此事,了解到之前曾經有市民反映過類似問題,交警部門將會在勘查、取證后,將采取張貼《告知書》的方式,通知占用泊位的物品、地鎖、泊車器所有人,限期內自行清理、拆除。對期限內不予自行清理的,交警部門將予以強制清除并對所有人依法予以處罰。目前,工作正在進行中。 文/圖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潘立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