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報評論員 王學義
當下城鎮化建設進程中,諸多城市都面臨渣土、建筑垃圾處置難的困局。各地應以深圳滑坡悲劇為鏡鑒,對現有“人工山”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排查風險。該整治的整治,該搬遷的搬遷,該問責的也要問責。 12月21日,深圳市救援指揮部就光明新區滑坡災害救援處置情況進行通報,截至當日6時,災害造成的失聯人員總數已上升至91人。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通報,專家組初步查明垮塌體為人工堆土,原有山體沒有滑動。人工堆土垮塌地點屬于余泥渣土受納場,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由于堆積量大、堆積坡度過陡,導致失穩垮塌。
作為一線城市的深圳,竟發生如此慘痛一幕。當前第一要務當然是救人,但該事件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警醒與反思,特別是在當下城鎮化建設進程中,諸多城市包括青島在內都面臨渣土、建筑垃圾處置難的困局。
此次事發的臨時受納場是合法審批項目,這頗耐人尋味。衛星照片顯示,2005年,此處是采石場挖掘出的山谷;2013年,采石場停用;2014年,廢棄的采石場山谷“變身”渣土填埋場。渣土車源源不斷開來,根據《深圳市建筑廢棄物受納場運行管理辦法》,作為主管單位的城管部門應定期抽查配套設施狀況,督促受納單位按要求定期檢查維護,并應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2014年和2015年,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曾多次自我表揚,提及“余泥渣土管理工作成效明顯”。至此,不能不反問,他們究竟是怎么管理的?
悲劇原本可以避免,無論周邊居民還是第三方機構,早已發出過警示。有環評報告稱,該臨時受納場潛在的水土流失危害可能會導致崩塌、滑坡危害。報告建議采取疏散來往車輛和人員等措施。當地居民也曾多次投訴,然而,“就在滑坡的前一天晚上,這些車還來倒過土。”
“人工堆出來的山,如果沒有科學的規劃與管理,不塌方才怪。”這種連普通居民都懂的道理,何以不能引起相關部門的充分重視?對種種警示置若罔聞,究竟說明了管理能力低下,還是“你永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報道中有人提及,每趟渣土車會被收取250元,市場經濟下,收費或許講得通,但只收費不管理,是如何過監管部門這一關的?
目前,調查仍在進行,希望早日查明真相,公之于眾,并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追責,這不僅僅是給受害者及其家屬一個交代,也是給其他城市管理者敲響警鐘。畢竟,這樣的“人工山”不僅深圳有。隨著多年來房地產業、軌道交通等迅猛發展,開挖出巨量土方,建設渣土余泥受納場被當成一條疏導之路。各城市都應以此為鏡鑒,對現有“人工山”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排查風險。該整治的整治,該搬遷的搬遷,該問責的也要問責,千萬不能讓類似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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