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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2月1日消息 2015年度青島市積分落戶經過窗口初審、部門復審和積分公示,確定了611名人員進入擬落戶名單,今起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
今年是積分落戶工作在青島首次實施,9月份開始網上申請報名,經過設置在各區人社部門窗口初審,并經市公安局、教育局、國土局、國稅局、地稅局、衛計委、文明辦和人社局等部門聯合審核,11月20日,將具備積分公示條件的689人進行了最終積分公示。根據各部門最終審核結果,以及積分公示情況反饋,將最終審核合格的611名人員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截止日期12月11日。期間如對公示人員有異議,可以通過當面、電話或信函等多種形式向受理單位反映。公示無異議的,將由市人社局發放積分落戶卡,申請人持落戶卡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積分落戶是人才引進落戶政策的重要補充,為各類人才來青就業創業開辟了新的落戶通道。積分落戶涉及到個人就業創業、社會保障、子女教育和房屋購買等多項實際利益,體現了城市對人才的接納度、融合度,大幅增加了各類人才的歸宿感、獲得感。
從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看,持有青島市區《山東省居住證》滿三年是重要的落戶條件,許多人才雖然能夠達到積分要求,但由于居住證年限原因,最終未進入落戶名單。記者提醒廣大市民,想要走積分落戶通道,必須具備《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的五項基本條件及相應的積分條件,特別是應按要求辦理《山東省居住證》,待居住證年限滿三年后再申請積分落戶。
文 孫貼靜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