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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蕭山冤案”主角之一王建平,無罪釋放后用了不到3年的時間再次逆襲,如今已經成為一家掛牌企業的第三大股東。196萬元的國家補償,在王建平的手里變成了這家上市公司2000萬原始股中的27%股份。 1997年,蕭山發生兩起殺人搶劫案,王建平被錯當兇手而判死刑。在經歷了長達17年之久的監獄生活之后,王建平被宣布無罪釋放。此后,王建平將196萬元國家補償、地方政府提供的低于市場價的一套住房和一個店鋪用于創業,幾經周折,終成掛牌企業股東。
從“冤案主角”,到拿到國家補償一夜“暴富”,王建平與這些年很多冤案主角們一樣,都經歷了傳奇般的跌宕起伏。但是,有的人娶妻蓋房、差不多把錢花得不剩幾個了,有的人折騰進傳銷隊伍血本無歸、重做環衛工人了。然而,王建平似乎顯出在自己已不再熟悉的生存環境中“改造”自己的理性。
作為個例,王建平與大多數普通經營者相比,堪稱一個傳奇。如果說有沒有區別于佘祥林、趙作海們的優勢,王建平除了身處經商氛圍濃厚的杭州蕭山,剩下的便是比他們冤獄的時間更長些、得到的國家補償更多些。況且這些所謂的優勢,有時候反而更容易成為劣勢。事實上,在王建平的傳奇人生中,有著成功者共性的規律與特質:不在抱怨中沉淪,不在突然來臨的財富面前失態,不在現實的困境中扭曲。
17年冤獄給了王建平太多不公,而今現實生活中的創業環境,也未必就一定將最干凈、最順利的一面只給了他一個人。而此個例,帶給每個寄希望于在平凡生存中的人們的道理在于,如果你改變不了環境,那么,你可以改變自己的心態。3年前“在取款機前站著都發暈”的王建平都沒放棄“改造”自己,平常生活的人們有什么理由在抱怨中放棄追求?這大概是大家對他都予以祝福的原因所在吧。
11月21日《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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