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網購回的商品存在問題,聯系賣家進行退換,在網購時代是很常見的事情。這個“雙11”海外代購也成為不少市民喜歡的購物方式之一,不過市民王女士淘回的“洋服裝”因為尺碼不符想要退換時卻被賣家拒絕。新《消法》中網購享有七天無理由退貨,這種“后悔權”讓網購族們拍手稱快,不過一些海外代購商卻仍以物流時間長、物流費用貴為由,我行我素地設置不退不換這種霸王條款。
“花了這么多錢,結果買回來的衣服完全穿不了。”王女士郁悶地說。王女士告訴記者,這個“雙11”看到大家都在網購,她也忍不住逛了逛。不過購買途徑上和周圍的朋友們有所不同,王女士是通過海外代購的方式進行購買,一件2000多塊的韓國男士風衣,王女士打算買回來當做丈夫的生日禮物,支付之后坐等收貨,等待了很長時間,近日衣服終于送到。王女士打開包裹后發現,風衣尺碼和丈夫的服裝尺碼根本不符,即使自己穿都只能勉強穿上,對于體型較胖的丈夫來說,這件風衣穿在身上儼然成了一件緊身衣。發現問題后王女士趕緊和代購商聯系退換,在王女士看來非常平常的要求卻被代購商直接拒絕。“對方說因為衣服是代購回來的,所以不退不換,如果要換要自己負擔來回的郵費和衣服的折舊費等,這我哪能同意。”王女士表示,遭到拒絕后她一直和對方交涉,但事情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探訪中記者了解到,在海外代購過程中遇到退貨難問題的不止王女士一位。市民李女士通過海外代購給孩子買童裝,收到后發現衣服存在質量問題,交涉之后賣家雖然同意退貨但郵費卻要李女士掏。咨詢之后李女士了解到來回的郵費要300多塊,比衣服本身價格都高,考慮再三李女士還是放棄了退貨。在聯系多家經營海外代購的商家后,記者發現多數商家在交易前不會告知產品的退換貨等事宜,還有的商家則在產品出現問題后以物流成本和時間為由做出不退不換的通知。對于這種情況,山東天頤臨律師事務所薛峰律師認為,海外代購中經營者多是采用網絡方式銷售商品,應該同樣適用新 《消法》“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即使海外代購存在物流時間長、物流費用高等因素,經營者也應該在交易之前告知消費者這些客觀因素由消費者自行判斷,在未提前告知的情況下,出現問題后又以種種借口不退不換,這無疑屬于霸王條款,消費者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或提起訴訟。針對海外代購存在的諸多問題,消協提醒,消費者首先要選擇正規代購平臺,不要輕易相信一些沒有資質的個人賣家;其次要注意索要保存購物票據以便于在出現問題時做維權用。 (記者 王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