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張永平) 餐廚廢棄物的處理一直是城市面臨的一大難題,食物殘渣和廢棄油脂等廢棄物隨意處置,可能用于生產地溝油和喂養“垃圾豬”,經不法途徑重新回到人們的餐桌上,直接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此外,隨意傾倒餐廚廢棄物也會污染城市生態環境。11月11日,記者從日照市住建局獲悉,為保證從源頭解決餐桌廢棄物,下月開始,日照市區餐廚廢棄物將由依法許可的餐廚廢棄物收運企業,采取定點、定時方式收運,并集中規范處置。
統一交給收運企業
據悉,日照市區范圍內從事餐飲服務、集體供餐、食品生產加工等活動的單位(個人)在生產、經營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餐廚廢棄物(包括食物殘余、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必須統一交由具有收運資格的收運企業,收運至日照市餐廚廢棄物處理廠(位于黃山垃圾處理場內)進行無害化處置。餐廚廢棄物處置將按照相關技術標準,經過預處理、機械分選、油水分離、厭氧發酵、沼氣提純、沼渣填埋等系列工藝處理,最大限度實現再利用。
為確保市區范圍內的餐廚廢棄物得以全面收集,餐廚廢棄物收運企業將與市區范圍內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個人)簽訂收運協議,約定收集數量、時間和地點,免費發放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上門收集。
不得與其他垃圾混倒
據了解,市區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個人)應當積極配合收運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運協議,使用、保管收運服務單位提供的收集容器,將餐廚廢棄物放入專用收集容器,防治玻璃、廢紙、塑料及其他生活垃圾混入餐廚廢棄物;按照規定建設隔油池或者安裝油水分離器等設施;執行餐廚廢棄物產生臺賬和產生、收集運輸、處置聯單制度;定期向住建部門報告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數量和去向;不得將餐廚廢棄物交由未取得特許經營許可的單位(個人)收運處置,不得將餐廚廢棄物與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廁所、公共場所等處;不得將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后作為食用油使用或者銷售,不得將未經無害化處置的餐廚廢棄物直接飼養畜禽。
違反上述規定的,根據《山東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第25條,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未經許可不得回收
未取得特許經營許可的單位(個人)不得從事餐廚廢棄物的收運、處理。
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活動的,根據《山東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第24條,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違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餐廚垃圾集中收運后,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關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后,不需再單獨繳納餐廚廢棄物處理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