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9月30日訊(記者 張同順) 實施“三證合一”、個體工商戶允許“一址多照”、一次性創業補貼不低于1.2萬元、擴大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扶持新注冊小微企業發展的意見》,多舉措扶持新注冊小微企業發展。
意見提出,繼續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對從事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允許“一址多照”。允許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辦公區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允許商務秘書企業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經營場所托管服務及其他配套服務。支持個體工商戶進入眾創空間經營,允許其經營場所“席位注冊”。允許創意、設計、軟件等領域的小微企業和自由職業者,將住宅、公寓登記注冊為營業場所。
意見提出,加大對小微企業創業政策支持力度。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并在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創業者,給予不低于1.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吸納就業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
2015年至2016年,我省每年將評估認定30家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創業示范園區(含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創業示范園區),根據入駐企業個數和吸納就業人數,給予每處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資金,其中直接購買或租賃已開發閑置房地產樓盤作為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的,獎補標準提高到每處不超過1000萬元。
我省還將進一步落實稅收扶持政策,從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年底,依法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擴大到30萬元以內(含30萬元);將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由2015年年底延長至2017年年底。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17號)要求,至2015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